首 页    组织机构    工作动态    调查服务    法规制度    政策解读    要闻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  >  调查服务  >  数据发布与解读
解读: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居民收支调查处处长汪建杰解读2026年前三季度 天津居民收支数据
日期:2026-10-20  稿源:

  今年以来,天津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多措并举稳岗扩容提质,2026海河国际消费季启动,多元化主题活动接续亮相,各类民生保障政策协同发力,居民收支增长的基础持续夯实。

  一、居民收入增速小幅加快,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继续快于城镇

  2026年前三季度,天津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62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1%,增速较上半年加快0.3个百分点。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351元,增长4.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606元,增长5.7%。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0.8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由上年同期的1.84降至1.82。

  工资性收入平稳增长。前三季度,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0201元,增长4.6%,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4.8%,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3.0个百分点。各地区各部门持续开展就业促进活动,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各类群体实现就业创业,积极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扩面,扎实推进稳岗扩容提质,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支撑工资性收入保持平稳增长。

  转移净收入稳健增长。前三季度,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9346元,增长5.9%,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0.0%,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2个百分点。主要得益于居民养老医疗社会保障待遇不断提质扩面,消费品以旧换新、育儿补贴有序发放,社会救助政策体系日益完善,低收入困难群体生活得到有效保障,转移净收入成为居民增收的有力支撑。

  经营净收入较快增长。前三季度,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3418元,增长9.7%。其中,从事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行业的家庭经营户收益向好,带动居民人均三产经营净收入增长7.6%。财产净收入小幅增长。前三季度,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3665元,增长3.3%。其中,红利收入为居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增长点,居民转包土地经营权租金收入和出租房屋收入也有所增加。经营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合计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5.2%,共同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9个百分点。

  二、居民消费支出稳定增长,服务性消费支出占比提升

  前三季度,天津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8895元,增长3.9%。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0860元,增长3.7%;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849元,增长3.9%。2026海河国际消费季顺利启动,以旧换新、有奖发票等一系列促消费举措落地见效,加之居民消费价格温和回升影响,居民消费支出实现稳定增长。

  居民食品烟酒、生活用品及服务和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增长较快,增速分列八大类支出前三位。前三季度,人均食品烟酒支出增长7.6%,商业综合体焕新,餐饮服务扩容,为居民饮食消费提供多元选择;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和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增速同为6.5%。主题街区、品牌首店等消费新场景新品牌纷纷亮相,居民假期出游、购物休闲活动增多,交通出行相关支出增加,带动人均交通通信支出增长3.2%;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务支出增长3.3%,其中,旅馆住宿费支出较快增长。

  居民服务性消费支出占比继续提高。前三季度,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14461元,增长4.5%,快于人均消费支出0.6个百分点;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0.0%,比上年同期提高0.3个百分点,居民消费结构逐步呈现商品消费与服务消费并重局面。其中,饮食服务、交通通信服务、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是拉动前三季度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增长的重要力量。

网站导航  |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津ICP备14004014号 网站标识码bm36000008
联系方式:022-27230783
版权所有: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 技术支持: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