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天津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和“三新”“三量”等重点工作,聚力稳就业、促增收、扩消费,各类民生保障举措落地见效,天津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实现稳步增长。
一、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继续快于城镇
上半年,天津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58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增速较一季度加快0.2个百分点。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982元,增长4.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304元,增长5.8%。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1.2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由上年同期的1.82降至1.80。
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是居民增收主要支撑。二者合计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4.9%,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3.9个百分点。上半年,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0171元,增长4.5%,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6.0%。各地区各部门坚持聚焦重点群体就业,开展2026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季活动、“就业公共服务进校园百日行动”等就业促进活动,多措并举稳岗扩容提质,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加之最低工资标准提高的翘尾影响,共同支撑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上半年,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5795元,增长4.7%。居民养老医疗社会保障待遇提质扩面,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消费品以旧换新、育儿补贴有序发放,各类惠民利民政策举措精准发力,转移净收入增收压舱石作用持续发挥。
经营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保持增长。上半年,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2158元,增长10.7%。特别是文旅市场活跃向好,“五一”期间全市接待游客人次、游客总花费同比分别增长3.7%和7.1%,住餐文旅联动引流,从事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行业的家庭经营户收益增加,带动居民三产经营收入提升。上半年,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2456元,增长2.5%。房地产市场仍处深度调整期,居民房租收入增长乏力,投资分红、集体分红等红利收入为上半年财产性收入的主要增长点。
二、居民消费支出平稳增长,服务性消费支出持续增加
上半年,天津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434元,增长4.1%。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733元,增长3.9%;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796元,增长4.2%。从消费支出结构看,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娱乐、食品烟酒、衣着支出增长较快,增速分别为10.6%、9.3%、8.4%和6.9%。值得一提的是,得益于学前一年免保育教育费政策逐步推行,上半年,居民人均学前教育支出下降明显,适龄育儿家庭教育成本有效降低,政策惠民效应持续显现。
居民服务性消费支出持续较快增长。上半年,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9538元,增长5.3%,快于人均消费支出1.2个百分点。其中,人均饮食服务和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是拉动居民服务性消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力量。居民消费结构持续优化,上半年,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9.1%,比上年同期提高0.6个百分点,居民消费结构从商品消费为主逐步向商品消费与服务消费并重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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