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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法治之基固数据之本 以诚信之魂兴统计之业 |
| 日期:2025-12-31 稿源:国家统计局蓟州调查队 |
国家统计局蓟州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任鹏飞 统计是国家治理的基础性工程,数据真实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维护公正的良好环境”。2024年9月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正式施行,为新时代统计工作划定了行为红线、提供了法治遵循。作为基层调查队,我们始终坚守“为国统计、为民调查”的初心使命,以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新修改统计法施行为契机,将法治思维融入统计工作全过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统计法治建设的时代内涵 (一)锚定战略定位,明晰统计法治建设的核心要义。 统计工作事关国计民生,统计数据是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科学决策的“指南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法治建设提升到国家治理全局的战略高度,统计法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保障统计工作规范开展的制度基石,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新修改的统计法最鲜明的特点就是将“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明确写入总则,实现了统计法治建设的重大政治升华,从国家法律层面确保统计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此次修改直面统计造假、数据失真等顽瘴痼疾,通过细化法律责任、明确领导干部“4个不得”、将防治统计造假纳入依法行政考核等一系列刚性规定,显著增强了法律的威慑力和执行力。同时,新增统计信息共享和信息化建设条款,为打破数据壁垒、提升统计效率、利用技术手段防范风险提供了法律依据,体现了统计法治建设的时代性和前瞻性。 (二)立足基层实际,扛起统计法治建设的使命担当。 基层调查队是统计工作的“最后一公里”,直接面对调查对象,数据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统计工作的整体成效。我们深刻认识到,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不仅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行动,更是破解基层统计难题、提升数据质量的关键举措。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统计调查对象日趋多元,统计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多,部分调查对象法治意识淡薄、配合程度不高,少数统计人员存在履职不规范等问题,这些都对统计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基层调查队,我们始终把统计法治建设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带领干部职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推动统计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聚焦核心要义,全面落实新统计法实践要求 (一)筑牢思想防线,强化法治意识养成。 始终把学法用法作为提升队伍素质的基础性工作,建立“领导领学、支部促学、专题研讨、实战练兵”四位一体学习机制,推动统计法入脑入心。在领导干部层面,将新统计法纳入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带头解读法律条款、分析典型案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在统计人员层面,通过党员政治学习日、业务培训班等形式,集中讲解新修改统计法,学习范围覆盖全队干部职工及基层调查员;在调查对象层面,结合下乡、入户、入企、集中法治宣传活动等时机,发放统计法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引导调查对象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规范工作流程,筑牢数据质量防线。 数据真实准确是统计工作的核心要求,我们以统计法为遵循,建立全流程、闭环式数据质量管控体系,从源头保障数据真实可靠。在数据采集环节,全面推行移动终端采集、电子记账等信息化手段,减少人为干预,提高数据采集效率和准确性;在数据审核环节,通过人工审核与统计云平台查验相结合的方式,对异常数据及时追溯源头、核实修正,确保问题数据“零入库”;在数据发布环节,严格执行统计数据发布审核制度,明确发布权限和范围,确保数据发布规范有序,全过程遵循依法统计要求。 (三)深化数字赋能,提升法治建设质效。 新修改统计法新增统计信息化建设条款,为基层统计工作数字化转型提供了法律依据。我们积极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趋势,以技术创新推动统计法治建设提质增效。各项调查业务均已基本实现统计云平台调查数据采集、审核、上报全流程线上办理,同时,持续推广农业调查类统计云手持智能终端直报程序,充分运用智能化平台对调查数据进行实施监测,推动实现从“被动核查”向“主动预警”转变。数字赋能不仅提升了统计数据处理效能,更以技术手段固化了依法统计要求,为统计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拓宽宣传维度,营造全社会共治氛围 (一)发挥头雁效应,夯实依法统计责任。 领导干部是统计工作的决策者和推动者,其法治意识直接影响统计工作质量。我们积极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将新修改统计法纳入区委党校领导干部培训课程,举办全区依法统计培训班,邀请总队相关处室领导、区委党校和区纪委同志作专题辅导,重点解读领导干部在统计工作中的法定职责和法律责任,引导其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二)精准对接需求,提升普法实效。 针对不同群体的认知特点,开展精准化、差异化普法宣传。面向队内干部职工,常态化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注重理论知识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确保依法统计贯穿各项调查业务全过程。面向企业报表人员和基层调查人员,围绕数据报送、台账设置等内容进行针对性指导,并重点解读统计人员权利义务,帮助其规范统计行为、防范法律风险;面向社区居民,结合“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展板设置、发放资料等形式,解读统计法律要求,增进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理解支持。 (三)坚持法德共治,促进法治精神与诚信统计融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在统计调查工作中,法治的刚性约束与德治的柔性教化相辅相成。“诚信诚实 依法统计”的统计职业道德规范,标定了统计调查最鲜明的价值底色。我们将这一规范作为职业准则,通过常态化教育、制度化约束推动职业道德建设走深走实,积极组织队内干部职工和基层调查员开展宣誓活动,并集体观看孙述涛统计造假典型案例专题片,将法治教育与统计精神培育相结合,引导各级统计人员自觉践行统计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增强依法统计、诚信履职的行动自觉。 法治兴则统计兴,数据真则决策明。统计法治建设不仅是技术性要求,更是政治责任和职业使命的体现。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为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新修改统计法为统计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我们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以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服务科学决策,以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支撑高质量发展,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基层统计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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