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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法治刚性护航统计真实 |
| 日期:2025-12-31 稿源:国家统计局西青调查队 |
国家统计局西青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刘永彩 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综合性工作,数据真实准确是国家科学决策和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基石,是国家治理的“晴雨表”与“指南针”,数据的真实性直接关系到宏观决策的科学性、政策执行的精准性和群众利益的保障力。2024年9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正式施行,新修改的《统计法》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统计监督”写入立法核心,为新时代基层统计法治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标志着我国统计法治建设进入“制度更完善、监督更有力、追责更严格”的新阶段。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面对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新挑战和高质量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唯有牢牢守住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底线,以法治思维破解造假顽疾,以制度创新夯实数据根基,才能让统计工作真正成为服务基层治理、助力宏观决策的“可靠抓手”,真正成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坚实支撑。 一、统计法治建设意义重大 统计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统计法治建设更是关乎数据源头真实的“第一道防线”。新修改的《统计法》明确了统计工作的政治属性,基层统计机构践行依法统计,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更是维护国家统计秩序的重要政治责任。基层统计数据涵盖国民经济方方面面,其真实性直接影响地方发展规划制定、民生政策落地和宏观调控效果,法治建设为数据质量提供了刚性保障。 二、统计法治建设要加强监督 统计法治建设的核心价值,在于通过制度约束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可信,为国家治理提供可靠决策依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既是统计领域的腐败,也是对党的忠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问题”。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统计法治的时代价值更加凸显。一方面统计数据与就业、收入、社保、环保等民生福祉密切相关,虚假数据会透支党和政府公信力,侵害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只有通过法治手段遏制造假,才能让统计工作真正造福人民。另一方面统计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法治方式拓展监督领域、强化监督效能,实现与纪律监督贯通协同,成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 。 三、做好新时代的价值坚守 统计法治的核心价值在于守护数据真实性,这一价值在新时代被赋予更深刻的内涵。从政治维度看,统计造假本质是政绩观扭曲的表现,是统计领域的腐败行为,新《统计法》通过强化领导干部责任,筑牢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统计防线。从发展维度讲,准确的统计数据能客观反映经济结构、增长动能和民生状况,为产业升级、风险防控提供科学依据,而虚假数据会导致决策失准、政策跑偏,贻误发展机遇。从民生维度看,就业、收入、社保等统计数据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只有通过法治手段保障数据真实,才能让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得到充分体现,维护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四、基层执法效能存在短板 基层统计是数据源头,但其薄弱问题长期存在。统计人员方面,基层统计人员多为兼职,日常工作繁忙,专精程度较差,数据核查水平不高。报表单位方面,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缺乏专业统计人员,易出现误报漏报。居民隐私意识日益增强,配合度越来越低。执法队伍层面,“不敢查、不会查”现象依然存在,导致法律威慑力不能充分彰显。此外,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协同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还需进一步加强。 五、深化统计法治建设的实践路径 (一)以制度刚性筑牢“不能造假”的防线 新《统计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需加快构建“源头防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制度闭环。一是完善配套制度,结合实际修订地方性统计法规,细化统计台账电子化、信息共享等操作规范,针对数字经济等新领域制定统一统计标准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将防范统计造假纳入领导干部考核体系,严格执行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实现全程留痕、终身追责。三是强化联合惩戒,健全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在政府采购、融资贷款等方面予以限制,大幅提高造假违法成本。 (二)以精准执法彰显“不敢造假”的权威 坚持“零容忍”态度,让统计法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一方面,加大数据核查技巧和核查力度,利用大数据比对、电子台账溯源等手段,精准查处“技术作弊”“隐形干预”等新型造假行为,针对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震慑作用 。另一方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加大培训力度,培养既懂统计业务又通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充实基层执法力量,规范执法程序。 统计数据的真实,关乎发展全局、民生福祉和政治生态。新修订的《统计法》为统计法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唯有将法治精神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持续深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实践,以制度刚性遏制造假冲动,以技术创新提升监管效能,以诚信文化凝聚社会共识,才能让统计数据真正反映发展实况、服务科学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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