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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2025年一季度天津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
日期:2025-04-17  稿源:

  一、居民收入情况

  2025年一季度,天津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98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245元,增长4.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725元,增长5.8%。

  

  按收入来源分,2025年一季度,天津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0890元,增长5.4%,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8.1%;人均经营净收入1087元,增长1.8%,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8%;人均财产净收入1275元,增长2.2%,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0%;人均转移净收入2735元,增长4.7%,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7.1%。

  二、居民消费支出情况

  2025年一季度,天津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74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343元,增长3.8%;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6742元,增长4.4%。

  

  2025年一季度,天津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2938元,下降0.3%,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0.2%;人均衣着消费支出594元,下降1.6%,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6.1%;人均居住消费支出1866元,下降1.7%,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9.2%;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468元,增长12.4%,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8%;人均交通通信消费支出1372元,增长9.3%,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4.1%;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925元,增长16.0%,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9.5%;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1115元,增长8.3%,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1.4%;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463元,增长9.6%,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8%。

  2025年一季度天津居民收支主要数据

    指标

    水平

    (元)

    增长率

    (%)

    (一)天津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5987

    4.8

    按常住地分:

       城镇居民

    17245

    4.5

       农村居民

    9725

    5.8

    按收入来源分: 

       工资性收入

    10890

    5.4

       经营净收入

    1087

    1.8

       财产净收入

    1275

    2.2

       转移净收入

    2735

    4.7

    (二)天津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9740

    4.0

    按常住地分:

       城镇居民

    10343

    3.8

       农村居民

    6742

    4.4

    按消费类别分: 

       食品烟酒

    2938

    -0.3

       衣着

    594

    -1.6

       居住

    1866

    -1.7

       生活用品及服务

    468

    12.4

       交通通信

    1372

    9.3

       教育文化娱乐

    925

    16.0

       医疗保健

    1115

    8.3

       其他用品及服务

    463

    9.6

  附注:指标解释

  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居民消费支出是指居民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既包括现金消费支出,也包括实物消费支出。消费支出包括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以及其他用品及服务八大类。

  季度收支数据中未包括居民自产自用部分的收入和消费,年度收支数据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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