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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1月份我市CPI环比上涨1.0%
日期:2025-02-26  稿源:

  数据:2025年1月天津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最新监测数据显示,1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环比上涨1.0%,同比上涨0.6%。

  与去年12月份相比,今年1月份我市食品价格上涨3.4%,非食品价格上涨0.6%。食品中,受冬季低温天气及春节期间居民消费需求增加影响,鲜菜、鲜果、水产品价格季节性上涨,涨幅在4.8—12.0个百分点之间,猪肉、羊肉价格分别上涨1.3%和0.4%。受市场供应充足影响,牛肉、鸡蛋、禽肉价格分别下降2.2%、0.9%和0.8%。非食品中,居民出行及娱乐服务需求增加,拉动交通费、宾馆住宿、电影及演出票价格分别上涨4.7%、3.3%和2.6%;受节前务工人员返乡及服务需求增加影响,母婴护理服务、家政服务价格分别上涨1.9%和1.3%;受国际价格传导作用影响,金饰品价格上涨3.1%,汽油价格上涨2.5%。

  与去年1月份相比,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六涨二降”。其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7.2%,教育文化娱乐、衣着类价格分别上涨1.7%和1.3%,食品烟酒、医疗保健、居住类价格分别上涨0.6%、0.4%和0.2%,交通通信、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分别下降1.4%和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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