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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日期:2025-01-22 稿源:天津调查总队 |
2024年,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等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天津调查总队主要负责人扎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天津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要求,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主持召开总队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6次,听取年度法治工作汇报,部署推进法治工作,研究审议统计法治重要事项。积极推动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新修改《统计法》等学习宣传活动。大力支持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围绕《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 以法治思维夯实统计调查数据质量之基》主题,讲授新修改《统计法》专题党课。在《中国信息报》发表《厚植法治根基 推进天津国家调查高质量发展》法治署名文章。 二、2024年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学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2024年中共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法治建设相关内容,观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辅导视频。印发《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列为必读书目。组织开展线上测试,以测促学、以学促悟,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切实提升法治素养能力。 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党支部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系统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改《统计法》和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树牢依法行政理念。积极组织2024年总队机关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总队符合条件人员均注册学习并通过考试。举行全系统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宪法宣誓仪式。在全系统青年干部综合素质提升暨公务员初任培训研修班中设置依法统计相关内容。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新修改《统计法》专题讲座,开展网上庭审旁听等系列学习活动,持续提升系统干部法治意识。 (三)全面规范统计行政行为。 严格落实天津调查总队《关于推进决策民主化管理制度化工作规范化业务精细化 进一步提升全面从严治队能力的若干意见》要求,持续推进决策民主化、管理制度化、工作规范化和业务精细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从合法性角度审核合同、协议24份。总队现有公职律师2人,在普法宣传、法律法规意见建议征求、执法案卷审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组织开展全系统涉企法规政策文件清理。全年未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具体案件和事项。 (四)依法履行统计法定职责。 扎实开展常规统计调查,规范有序完成粮食畜牧调查、居民收支调查、农民工监测调查、劳动力调查、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消费和流通领域价格调查、采购经理调查等常规统计调查。着力提升统计服务效能,年内完成12项重点调研课题和8项重点科研选题,开展天津市民营企业人才引进与培养、建筑业就业形势、企业新招青年员工稳岗情况等多项专题调研,持续为党委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统计信息支撑。严格规范管理统计调查项目,向国家统计局报请审批统计调查项目2个,依法依规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2个。 (五)强化统计执法监督检查。 组织全系统排查治理统计执法监督突出问题。对2023年接受“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的2个区队开展检查回访,推进“双随机”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对2个区队开展新一轮“双随机”执法检查,书面反馈执法检查意见。对161家调查对象开展常规和重点统计执法检查,对3家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调查对象予以立案,给予警告并公示行政处罚信息。认真完成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转交的统计违纪违法线索核查工作,依法依规移交有关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 (六)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聚焦重要时点,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保密法等专题学习宣传活动。制定印发《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队系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工作方案》,组织全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推进新修改《统计法》进机关、进党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住户。在官方微信平台开辟“津调说法”栏目,面向社会公众普法。以《法制与统计》为载体开展“以案释法”,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天津调查总队执法监督处被评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 (七)系统推进法治人员培训。 分层次分批次开展统计法治培训,面向系统统计执法业务骨干、法治联系人、新申请执法证人员,先后举办4期统计法治业务培训会,对统计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流程、执法文书规范化要求等进行专题培训。组织系统业务骨干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28人顺利考取行政执法证,进一步充实和壮大了统计执法检查队伍。选派3名同志参加全国统计督察,27名同志参加总队“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和重点执法检查,通过实践锻炼,统计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八)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做到各类信息公开申请及时接收、依规办理、按时统一规范答复。按照天津调查总队主要数据发布日程安排,准时发布重要经济民生指标调查数据,同步发布数据解读文章,方便社会公众了解、使用统计调查成果。加强与诉求人联系,做好回访工作,切实提升公众满意度。及时公布主要领导信息、组织机构信息和重要人事任免信息,做好统计执法证、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依规公开违纪违法举报渠道。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天津调查总队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认识还有欠缺,对国家法律法规掌握运用不够充分有效,依法行政能力尚有不足。二是普法宣传效果还不够理想,当前的普法宣传形式、内容虽较以往有所突破,但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相比,在普法宣传的广度、深度和形式载体上创新不够。三是统计执法监督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检查结果运用还不够充分,有的执法人员能力水平还有欠缺,发现问题的能力不足。 四、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天津调查总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对照中央和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一是继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以测促学等方式深化学习领会。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将学习宣传新修改《统计法》纳入工作日常,与培训、调研、执法检查等融合开展,持续推进“送法六进”活动。同时,制作一批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作品,广泛面向基层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宣传,积极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氛围。三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和检查结果运用力度,从严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四是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通过业务培训、案卷评查、实践锻炼等方式,加快打造一支素质高、作风硬、专业强的统计执法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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