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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勇争先蹚新路 深学细悟共笃行——学习新修改《统计法》心得体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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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2-18 稿源:宁河调查队 |
国家统计局宁河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赵继东 2024年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这是统计法自1983年颁布以来的第三次修改,是统计事业和统计法治建设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对于新时代新征程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宁河调查队积极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不断提升统计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坚持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向纵深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筑牢统计法治根基 新修改的《统计法》旗帜鲜明地将“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总则,确保党领导下的统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对统计工作做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和要求。宁河调查队始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强化统计监督职能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严格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调查制度,不断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觉性,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过程。 二、强化统计监督,不断提升防治造假成效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党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明确了新时期统计监督的重点任务。新修改的《统计法》立足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在修改后的《统计法》第一条立法目的中增加了“加强统计监督”;新增了第六条“国家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权威可靠的统计监督体系”等内容。“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必须用好统计执法监督这把“利剑”,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的震慑作用;积极建立健全监督工作贯通协同机制,加强与区纪委监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统计监督和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不断提升统计监督效能。 三、明晰职责使命,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 新修改的《统计法》充分体现新发展理念,强调着力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宁河调查队做为基层统计机构,坚持以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勇于担当责任、敢于攻坚克难,提升专业素养,用真实准确的数据分析为地方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有力支持。新修改的《统计法》更加彰显统计工作的人民性。长久以来,宁河调查队始终坚持依法统计、科学统计、为民统计的基本原则。为民统计是统计工作的根本宗旨,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关注人民的需求和利益,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统计服务。真正做到让统计数据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服务于民、惠及于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统计获得感。 四、做实教育宣传,努力营造依法统计环境 一是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学习教育。积极推动统计法规进党校,并丰富课程内容,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强化统计造假监督问责意识。二是加强统计法治培训,提高法治意识。以统计执法检查、统计业务培训会等时机,加强对被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调查配合度和统计规范化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三是创新统计普法宣传模式。以关键时间点“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深入集中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普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对依法统计的认知程度,为依法统计营造良好氛围。 扬帆起航正当时,砥砺前行创辉煌。在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的实际工作中,宁河调查队将持之以恒,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与时俱进,学以致用。以《统计法》及相关法律为后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力量,在依法治统之路上展现新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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