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最新监测数据显示,11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环比下降0.6%,同比下降0.2%;1—11月份,CPI累计上涨0.2%。
与10月份相比,11月份我市食品价格下降3.6%,非食品价格下降0.1%。食品中,受今年入冬时间偏晚、气温偏高影响,叠加本地蔬菜大量上市,鲜菜价格下降16.0%;受国庆节假期后市场消费需求回落、货源供应充足影响,猪肉、鸡蛋价格连续两月出现下降,本月分别下降2.8%和0.2%;同样受季节天气影响,淡水鱼等水产品在运输销售过程中损耗减少、成本降低,水产品价格本月下降3.2%。非食品中,11月进入旅游出行淡季,旅行社收费、宾馆住宿和飞机票价格分别下降5.5%、3.8%和2.8%;受国际价格传导作用影响,柴油、汽油价格均下降0.1%;银饰品、金饰品价格分别上涨3.5%和2.5%。
与去年11月份相比,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四涨三降一持平”。食品烟酒类价格上涨0.1%,其他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娱乐、衣着类价格分别上涨7.0%、1.8%和1.0%,医疗保健类价格与去年11月份持平,交通通信、生活用品及服务、居住类价格分别下降4.3%、0.7%和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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