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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024年前三季度天津居民收支数据解读
日期:2024-10-21  稿源:

  前三季度,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稳步增长,服务性消费支出比重进一步提升。

  一、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继续快于城镇居民

  前三季度,天津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49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4%。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078元,增长4.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786元,增长6.0%。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1.9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1.86。

  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是拉动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7544元,增长4.5%,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4.8%,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2.9个百分点。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城镇调查失业率同比回落,部分企业提高员工工资和奖金,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时间更加充分,保障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8438元,增长5.2%,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9.9%,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0个百分点。其中,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自今年1月起继续提高,并于7月发放落实,加之领取养老金人数不断增加,多项因素带动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增长7.9%。

  经营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对收入增长贡献相对较小。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3020元,增长4.4%,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3个百分点。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批发零售、居民服务等行业的家庭经营收入保持增长,带动居民人均三产经营净收入增长11.5%。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3497元,增长1.8%,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2个百分点。利息和红利收入的增长一定程度上拉动了财产净收入的增长。

  二、居民消费支出增速放缓,服务性消费支出比重持续提升

  前三季度,天津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6723元,增长3.9%。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8608元,增长3.2%;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398元,增长9.3%。打造“津味”美食品牌、实施以旧换新、发放消费券等一系列促消费扩消费举措持续发力,居民消费支出实现平稳增长。由于去年疫情转段后居民消费明显恢复,部分消费集中释放,同期基数逐季抬高,使今年总体增速逐渐放缓。从消费支出增长情况来看,八大类消费支出呈现“六增两降”态势,其他用品及服务和交通通信人均支出增长较快,分别增长12.3%和10.3%,医疗保健人均支出增速放缓,仅增长1.8%。

  服务性消费支出的比重进一步提升。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13265元,增长6.9%,快于人均消费支出3.0个百分点;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9.6%,比上年同期提高1.4个百分点,占比稳步提升。休闲文化娱乐场景逐渐丰富,居民节假日出游增加,在外饮食、交通出行等服务消费较快增长,人均饮食服务支出增长15.5%,人均交通通信服务消费支出增长9.5%,此外,人均用于购买景点门票支出增长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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