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组织机构    工作动态    调查服务    法规制度    政策解读    要闻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  >  工作动态
天津总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新修改《统计法》
日期:2024-10-08  稿源:

  9月29日,天津总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24年度第10次集体学习(扩大)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新修改《统计法》。总队党组书记、总队长安平年主持会议,总队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学习。

  集体学习紧紧围绕法治主题,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中法治建设相关篇目,观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辅导视频,并深入结合统计工作,传达2024年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学习新修改《统计法》。

  集体学习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了伟大的历史性成就,新修改《统计法》是统计法治建设进程中一座新的里程碑,必将开创依法治统新局面。新修改《统计法》充分体现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体现了把党关于统计工作的主张和法律相衔接、把统计领域的纪法相衔接,是新中国成立75年来统计法治实践的集大成者。必须深刻认识新修改《统计法》的政治性、时代性和方向性,对解决统计领域突出问题和防治统计造假的刚性和约束性,准确把握修改重点内容,迅速掀起学习热潮,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集体学习强调,要以“三个并重”为抓手,推动天津调查队系统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走深走实见效。一是注重内外并举,扩大影响。坚持对内教育和对外宣传并重,既让干部熟知要求,知责担责履责,也要在社会上营造依法治统的良好氛围。二是注重上下贯通,一抓到底。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做到从总队到区队到一线调查员再到调查对象的全线贯通,打通统计法治宣传的“最后一公里”。三是注重形神兼备,讲究实效。既要讲透新修改《统计法》的新内容新要求,提升坚决防治统计造假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也要注重形式创新,变统言统语为乡言乡语,让人民群众真正听得懂弄明白。

  总队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各处室负责人参加学习。

网站导航  |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津ICP备14004014号 网站标识码bm36000008
联系方式:022-27230783
版权所有: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 技术支持: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