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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4-03-05  稿源:

  2023年,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主要任务分工方案》,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党组和天津市委市政府法治工作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通过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干部教育培训等多种方式,认真开展《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不断提高全体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抓好“关键少数”学法用法。举办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以及党内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并列入主题教育学习清单。总队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统计工作和天津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全面落实市委依法治市重要决策部署和市委依法治市办“一规划两纲要”要求,按照《“十四五”时期天津调查总队统计法治建设规划》稳步推进天津国家调查法治工作。

  (三)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书记、总队长担任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13次,研究审议系统统计法治建设工作14项。主持召开全系统法治工作会议专题部署推动系统法治工作。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监督意见》开展专题调研,主持撰写《关于新发展阶段国家调查队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路径方法研究——以天津调查队系统实践探索为例》专题研究报告。围绕天津市政协第二次专题议政性常委会“全面推进法治天津建设,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议题,撰写并提交《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题报告。受邀参加全国统计法治座谈会,围绕建立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调查队开展异地执法检查等积极建言献策。

  二、充分发挥统计法定职能作用,着力提升统计服务效力效能

  (一)扎实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落实落地。严格履行统计法定职责,全面贯彻执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统计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制度,以开展“筑根基 查风险 重纠治 保质量”专项行动为契机,聚焦防治统计造假、提升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扎实推进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统计改革文件在天津调查队系统落地生效,持续跟踪督办《监督意见》落实情况。按照总队“三年行动计划”和贯彻落实《监督意见》具体举措要求,编制《调查数据质量风险提示清单》,印发至有关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调查对象。

  (二)稳步提升统计服务效能。聚焦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推动天津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聚焦统计制度方法现代化改革,以推进天津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支持天津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为行动指南,以大力推动“大培训、大检查、大调研、大落实”为牵引,坚持高标准推进重点课题研究,在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质效、提振天津居民消费信心、土地财政影响因素、蔬菜保供稳价、居民收入与经济协调发展研究等方面为市委市政府掌握市情市力、民情民意提供了有分析、有见地、有价值的调查研究报告,助力各级党委政府第一时间了解经济运行新情况、新变化、新特点。

  (三)统计现代化改革取得新突破。加力推进制度方法改革创新行动,完成主要畜禽统计调查方法改革,实现由全面统计向抽样调查的历史性转变;加快推进无人机应用,提升农业统计现代化水平;研究制定分区调查失业率统计方案;积极探索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编制方法改革;开展网采价格数据试点工作和价格扫描数据准备工作;探索医保数据在住户调查中的应用;研究构建乡村振兴指数、高品质生活指数。扎实推进调查赋能数字转型行动,进一步探索python等编程语言在住户调查、劳动力调查、价格调查等专业的应用,有效提高数据审核、分析质效,“智慧统计”取得实质性成效。

  三、严格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着力提升统计执法能力建设

  (一)严格依法依规行政执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律宣传培训、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对外合同和法律文书审查修改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有效防控法律风险,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严格落实《天津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确保执法检查流程规范、行政处罚合理合法,保护统计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认真执行《天津调查队系统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实施办法》,严格履行失信企业信用认定、公示、修复等工作职责,推进统计领域信用建设,规范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

  (二)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完成对2个区队的“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现场整改回访和对2个区队新一轮“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根据各专业检查结果形成的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经总队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区调查队进行反馈,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全年全系统共检查近160家企业,对2家存在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行为的企业进行立案,给予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按要求在总队官网和信用中国(天津)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形成有力震慑。

  (三)强化统计法治队伍建设。组织系统干部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不断壮大统计执法队伍。持续加大培训力度,以统计执法证考前培训、执法骨干业务培训和执法证颁发等契机,开展自学、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经验交流等多样化培训,组织参会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和执法实务培训。对新取得执法证的人员,安排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执法骨干结对执法。注重以干代训锻造高素质法治队伍,2023年,派出7人次参加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督办工作,2人次参加天津市统计督察,18人次参加总队“双随机”执法检查。

  四、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着力优化依法统计良好环境

  (一)注重突出日常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开展常态化、贯通式普法,以“民法典”宣传周、中国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周、统计法颁布4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对外普法宣传。利用业务培训会、“双随机”执法检查、数据质量核查等契机,面向基层统计人员和调查对象开展精准普法。在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之际,在《中国信息报》和“天津调查”微信公众号发表署名文章,持续扩大统计法治宣传社会影响力。

  (二)创新统计普法“特色招”。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统计普法工作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活动方案》,提出统计普法5项具体举措和纪念统计法颁布40周年10项普法活动,首次举办“奋进新征程 统计法治一路同行”统计法治文艺汇演和“纪念统计法颁布40周年统计法治小品汇演”。开展统计法治征文评选、统计法治书画展览、统计法治动漫微视频制作、编发《法制与统计》电子书、征集统计法治标语等一系列宣传活动,线上线下掀起宣传热潮。其中统计法治书画展已作为我单位普法宣传阵地,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强化。

  过去一年,天津总队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把握还不够精准,学习成果转化运用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普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还不够高,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还不够强,普法形式和作品创新方面还需加强;三是执法监督检查队伍专业化水平和发现问题的能力仍有待提高,专业知识学习、实践经验锻炼等方面仍需丰富和提高。

  2024年,天津总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不断把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进一步强化党组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增强法治思维,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统计调查,提升统计政务公开水平,做好统计信息发布。以“能力提升年”为契机,持续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着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善作善成的统计执法监督铁军。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工作,不断创新丰富普法内容形式,拓展宣传载体,提升统计法治知晓度和影响力,以实际行动推动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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