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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扬云帆立潮头 奋力开启统计法治建设新征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之际
日期:2023-12-26  稿源:天津调查总队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党组书记、总队长 安平年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从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统计法治工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统计调查领域的具体实践,就是要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使统计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作为我国现行唯一统计法律,它的颁布标志着统计工作从此步入法治轨道。而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统计事业改革发展进入新阶段,统计法治工作既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许多深层次的挑战,我们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更加有效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向纵深发展,为统计调查现代化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突出政治统领,坚决扛起依法治统政治责任。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新任务,为统计法治工作指明了方向,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作为国家统计局直属派出机构,天津调查总队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决防治统计造假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高数据真实性、净化统计生态、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的必然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法治意识,通过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报告会、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方式不断深化全系统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的学习领会,并转化为行动化、具体化、实践化的具体举措和行动方案。10月中旬,专门向天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辐宽专题汇报统计监督工作,就开展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调,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全年多次召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面向全系统召开法治工作会议,研究法治工作新情况,解决法治工作新问题,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着力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环境。

  紧盯主责主业,依法履行统计服务监督职能。统计法赋予政府统计部门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监督三大职能,充分履行职能、推动实务工作是对统计机构的基本要求。天津调查总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为民调查、崇法唯实”的新时代国家调查队精神贯穿统计调查全过程,切实发挥好统计数据服务职能。今年,以主题教育和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为契机,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天津市“十项行动”以及社会经济民生等重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向国家统计局和天津市委市政府报送了一大批接地气、高质量、有价值的报告信息,为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同时,在继续参加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基础上,首次派员参加天津市地方统计督察,切实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系统上下树牢主体意识,发扬主动精神,大力推动各区政府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支持天津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强化基层基础、加强财政保障和充实人员力量等方面均取得显著实效,为推动天津调查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统计职能提供了重要支撑。

  强化执法监督,筑牢统计数据质量安全防线。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灵魂,是政府统计的生命线。天津调查队系统深入贯彻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实施“筑根基、查风险、重纠治、保质量”专项行动,明确12项工作任务和34项具体举措,排查影响调查数据质量风险隐患共计45个,在深入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制定79项解决措施。建立健全常态化统计执法检查机制,对近160家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2个区调查队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回头看”,启动新一轮区队“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各调查专业严格落实统计调查全流程质量管理办法,全力推动“6+N+X”业务管理制度体系落地生效,以强烈的风险忧患意识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调查数据质量。

  营造法治氛围,扎实推进国家调查法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天津调查总队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学法用法,提高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以统计法颁布40周年为契机,制定10项普法宣传特色活动,积极引导统计人员、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学法用法宣法,创新开展“送法入企”“送法入户”“送法入社区”活动,营造统计法治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大力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以“六破六立”为抓手,努力打造一支适应国家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政治过硬、素质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统计法治监督“铁军”。

  又踏层峰辟新天,更扬云帆立潮头。天津调查总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党组各项部署要求,坚决扛起数据质量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调查数据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实现“双一流”目标,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天津国家调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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