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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意进取 扎实工作 谱写统计法治工作新篇章
日期:2023-12-26  稿源:东丽调查队

  国家统计局东丽调查队 李虹  

  2023年12月19日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宣示了我们党矢志不渝推进法治建设的坚定决心,更是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建设法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宣言。因此,作为党员干部应着力提升法治意识,提高法治能力;准确把握统计法治建设新形势,锐意进取、扎实工作,谱写统计法治工作新篇章。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中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萌发和孕育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形成和发展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深化和拓展于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征程上。

  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把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融会运用于法治领域,坚持发展地、全面地、系统地、普遍地认识和处理全面依法治国一系列重大关系,实现了法治认识论、方法论、价值论的历史性飞跃。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等重大关系的基本原理,增强科学思维能力,提高分析复杂现象、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

  党员干部要树牢法治意识,真正从内心深处增强信仰认同。法治意识要求我们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发自内心的认可、服从和崇拜,带头尊崇法律、敬畏规则,捍卫法治、厉行法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发自内心地尊重科学、尊重规律,保障人民的权益,避免在涉及法治规范的环节上“轻规范、轻程序”“说一套、做一套”“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畅通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在基层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二、准确把握统计法治建设新形势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统计法治工作面临的环境、条件和任务正在发生深刻的改变,我们要始终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必要性,准确把握统计法治建设的新要求、新任务、新形势,全面领会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的紧迫性。

  (一)全面领会当前统计法治建设的新要求。

  统计法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在统计领域的具体体现。党员干部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领会当前统计法治建设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责任感使命感,坚持用统计法治保障调查数据质量,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二)深刻认识当前防惩统计造假的新形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防范、惩戒、治理一体推进,打出依法治理统计造假的“组合拳”,遏制、震慑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效应明显,统计调查环境得到持续净化。但从调查队系统看,国家局驻委纪检监察组和执法局都直接查处过调查队的有关案件,发现了包括编造虚假记账本、篡改住户调查资料、违反国家调查制度等问题,有的情节还十分恶劣。近年来国家局党组巡视也指出部分调查队在确保统计数据真实、维护调查队工作独立性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种种迹象表明,国家调查队系统也绝非净土,防惩统计造假的形势同样复杂严峻。我们要清醒认识这一新形势,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站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和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高度,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推动统计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统计数据中感受到真实可信。

  (三)准确把握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新任务。 

  中央《监督意见》的出台,凸显出统计监督作为国之重器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监督意见》提出的五大任务中,着力提升统计督察效能、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三大任务与统计法治工作密切相关。这需要我们以贯彻落实《监督意见》为“新号令”,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监督意见》,认真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积极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大力进行统计法治工作宣传教育,着力加强统计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有效落实统计执法监督与其他监督的协同配合机制,切实有效发挥好统计监督职能,为东丽调查队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天津调查队系统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统计保障。

  三、谱写统计法治工作新篇章

  (一)深化思想认识,筑牢法治基础。

  统计法治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强化统计监督职能的部署要求上来,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不断夯实统计法治工作基础,大力提升统计执法检查效能,切实抓好统计普法宣传,依法保障统计调查数据质量。全体干部要坚持学习贯彻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常态化,严格执行防惩统计造假各项制度,筑牢法治工作基础。

  (二)敢于较真碰硬,锤炼法治队伍。

  积极落实总队的执法工作,提高统计执法检查能力。要用好总队制作的统计执法案例教学视频,加强统计执法业务培训,注重通过执法实践提高业务能力,以实战练兵锤炼执法队伍。执法干部要敢于较真碰硬,严格遵守统计执法检查规范,细化执法工作流程,统一执法文书样式,提高案件查处质量和水平。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天津调查总队的要求,打造一支执行力强、行动力快、敢于执法、勇于执法、善于执法的统计调查执法队伍。鼓励社会各界检举统计调查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对统计调查违纪违法案件有案必查、查案必实、实案必惩,让统计调查违纪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三)强化普法宣传,浓厚法治氛围。 

  全面落实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调查业务实际,创新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要积极策划制作动漫、微视频等符合新媒体传播特点的统计普法作品,扩大宣传影响力,打造“你得懂法”系列动漫IP。积极借力东丽融媒体、学习强国等媒体力量,充分借助微信等新媒介新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把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普法与党建活动、统计调查业务培训、数据质量检查、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调研相结合,把功夫下在日常,经常性开展“面对面”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确保统计法律法规“入门、入点、入户”。利用好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集中式普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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