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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领域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日期:2023-08-17  稿源:

  政策原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领域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问:实施意见制定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在此背景下,市商务局整理中央及地方平台经济相关政策,学习借鉴先进省市经验,实地走访相关产业园、重点企业,研究制定了《实施意见》。

  平台经济是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的新型经济模式,加快推动生活性服务领域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对推进商务高质量发展,对促进跨界融通发展、推动产业升级、拓展消费市场、增加就业空间,具有重要意义。

  二、问:发展目标是什么?

  答:到2025年,引进全国知名生活性服务领域平台企业区域性总部或功能性总部20个,培育国内领军平台企业2家,汇聚超过200家平台企业;包容审慎的监管体系基本形成,良性互动的产业生态不断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持续优化,生活性服务领域平台经济规模效应逐步显现。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实施意见》共五部分:

  (一)结合平台经济发展产业特点,聚焦5个领域。具体是:互联网销售平台、居民生活服务平台、文旅体育平台、医疗健康平台以及直播产业平台,同时按领域提出量化发展目标。

  (二)围绕平台经济发展政策要素,推出3项支持。一是资金支持。设立市级支持平台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二是人才保障支持。用好用足现有政策,强化一体化保障政策,校企合作探索新型培养政策;三是金融支持。鼓励政府投资基金领投,社会资本跟投并且落实好有关降费奖补政策。

  (三)锚定平台经济发展生态要素,强化3方面内容。重点从拓宽平台场景应用、提升物流配送能级和加强品牌培育三方面着手,延展平台业务发展空间,坚定平台来津发展信心。

  (四)创新平台经济发展监管服务,优化4点举措。提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降低平台经济参与者成本、压实平台主体责任以及完善社会信用体系,通过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强化事中监管,为新业态发展留足空间。

  (五)健全平台经济发展保障体系,抓好2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组织推动,发挥好天津市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高位协调解决平台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常态化运行监测和共享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主动服务的工作局面;二是实施考核激励,建立市级考核和多方参与的评价机制,运用科学的方法、标准和程序,持续改善和提升政府管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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