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统字〔2023〕49号
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各司级行政单位、在京直属企事业单位:
《国家统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办法》已经2023年4月6日国家统计局第5次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统计局
2023年4月11日
津公网安备 120101020003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