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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2022年天津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
日期:2023-01-19  稿源: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

  一、居民收入情况

  2022年,天津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976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3.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3003元,增长(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速)2.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018元,增长3.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9%。

    按收入来源分,2022年天津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1026元,增长4.2%,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3.3%;人均经营净收入3106元,下降4.2%,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3%;人均财产净收入4287元,下降6.3%,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8%;人均转移净收入10556元,增长7.1%,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1.6%。

  二、居民消费支出情况

  2022年,天津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1324元,下降5.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7.4%。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3824元,下降6.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8.0%;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934元,下降1.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3.7%。

  2022年,天津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9313元,增长1.9%,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9.7%;人均衣着消费支出1630元,下降12.9%,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2%;人均居住消费支出7468元,下降0.7%,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3.8%;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1789元,下降7.8%,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7%;人均交通通信消费支出3889元,下降11.4%,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2.4%;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2546元,下降24.5%,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8.1%;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3555元,下降5.1%,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1.4%;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1133元,下降6.2%,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6%。

        附注: 指标解释

        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居民消费支出是指居民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既包括现金消费支出,也包括实物消费支出。消费支出包括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以及其他用品及服务八大类。

        季度收支数据中未包括居民自产自用部分的收入和消费,年度收支数据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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