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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通知》 进一步加强和支持天津国家调查工作
日期:2022-12-30  稿源: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12月7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支持天津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工专门作出批示:“请各区、各部门积极支持国家调查队开展工作”。《通知》是2006年建队以来首份以政府名义全方面加强国家调查工作的文件,为天津调查队系统有效开展国家调查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和有力保障。

  《通知》明确,把加强国家调查基层基础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将国家调查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乡镇(街道)考核评价内容。支持国家调查队完善调查网点网络,健全统计调查组织体系。推动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强化调查工作保障,在经费和办公条件改善上给予支持。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国家调查方法制度要求,支持国家调查队更好履行国家调查职责,执行国家统计调查政令,查处统计造假行为,不得将国家调查队列为完成各项经济指标的第一责任单位、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协调单位等,不得以任何方式对调查过程和数据进行干预。

  《通知》强调,坚决贯彻《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规定,坚持实事求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客观真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推动统计法治宣传工作,营造关心、支持、参与国家调查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通知》的印发,对天津调查队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推动“十四五”国家调查队改革发展,推动天津国家调查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一步,天津总队将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工作要求,强化主体意识和主动意识,采取具体举措,增强组织力、强化执行力、扩大影响力,将《通知》要求落实落地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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