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李虹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有力推进。
2020年,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作出深刻阐述。习近平总书记为全面依法治国标定航向、规划蓝图,谱写了“中国之治”新篇章,开辟了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践的新境界,昭示我们党对法治建设规律认识达到历史新高度,必将引领法治中国建设阔步前行,为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法治基础。党坚强领导下的东丽区统计调查事业,在天津调查总队、区委区政府的关心关怀下,更是迎来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新机遇、新发展。
科学的指导思想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灯塔。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我们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伟大事业的科学指导,是我们在法治轨道开展统计工作的灯塔,对统计调查事业发展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大意义。只有遵循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我们的统计法治建设才不会出现偏差,才不会迷失方向,只有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我们才能牢记初心,下定决心,充满信心,在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中济海扬帆,行稳致远。
完备的法规体系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基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建设。在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关心、亲自谋划部署、亲自指导推动下,中央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就统计法治领域关键性、体制性、长远性问题作出制度安排。这些文件的发布实施与《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一起构建了完备的统计法规制度体系,成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这座统计大厦的牢固基石,我们的统计调查事业有了充分的制度依托、法律依靠,我们的腰杆更硬、底气更足、声音更亮,让我们能够把统计调查事业建设的更加稳固、更加扎实。贯彻落实好这些文件通知,对于不断推动统计调查事业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要求我们在日常统计调查工作中,始终以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统计局的部署为纲为领,脚踏实地,奋发作为,将各项文件要求落到实处,落到细微处。
规范的执法程序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抓手。统计执法工作是我们保证统计法律实施的重要手段,在打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中发挥着强有力的抓手作用,我们统计法律实施的好坏,关键一环就是统计执法。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权威,是我们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必然要求。近几年,国家各级统计部门不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统计法》的威信度显著提升,社会对《统计法》的认识程度也在不断提高。在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的大环境下,程序合法已成为普遍共识,做到执法程序科学严谨、规范准确,对统计执法人员有了更高的职业素养要求,建设高素质执法队伍,通过深入学习与专题培训,执法实践与理论提高相统一,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将执法检查与教育引导密切结合,不断提高统计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统计调查数据的质量,让统计数据经得起人民,经得起社会的检验。
广泛的普法宣传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辅翼。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伟大事业中,让社会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法治,了解《统计法》,了解统计工作,需要我们做更多的法治宣传基础工作,要充分发挥调查队轻骑兵、触角广、接地气的工作优势,树立普法供需平衡理念,深入田间地头,深入工矿企业,深入商超饭馆,面向统计调查对象、面向公众、面向居民户,坚决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进取,开拓思路,解放思想,开展方法更加多样、形式更加新颖、载体更加丰富的统计普法,让更多的人知晓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在社会上形成浓厚学法崇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也为统计调查工作深入人心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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