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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增长持续稳定 消费支出有所下滑
日期:2022-06-10  稿源: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

  〔内容提要〕2022年一季度,新冠肺炎疫情对城镇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一季度收入稳中有增,但增速有所放缓,消费支出下降。据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调查结果,一季度天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288元,同比增长5.3%;人均消费支出8443元,同比下降4.3%

  一季度,本土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城,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人民,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阻断奥密克戎病毒传播的胜利。为应对疫情,部分企业停工停产、公共娱乐场所暂时关闭、学校停课,居民居家参与核酸检测,全市上下为打赢疫情阻击战、保护居民生命安全付出巨大努力。据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调查结果,一季度天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288元,同比增长5.3%;人均消费支出8443元,同比下降4.3%。

  按全国31省(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由高到低排位,天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值水平位列第7位,排在上海、浙江、北京、江苏、福建和广东之后,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456元;天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绝对值水平位列第7位,排在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广东和福建之后,高出全国平均水平519元。

  一、城镇居民收入变化特点

  一季度,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成为可支配收入的“压舱石”,呈现持续稳定增长态势,二者合计13255元,同比增长7.1%,在可支配收入中占比达到86.7%。经营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则出现了不同程度下降,二者合计2032元,同比下降4.8%,在可支配收入中占比为13.3%。

  

  (一)工资性收入支撑作用明显。

  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0659元,同比增长6.8%,在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占比达七成,拉动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4.7个百分点,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87.4%。各项稳就业促就业举措持续发力,“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等就业活动扎实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增资、部分企业年终奖提高等增收因素,拉动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工资性收入作为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支撑点,“压舱石”作用不减。

  (二)经营净收入小幅下降。

  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692元,同比下降0.8%,在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占比4.5%。疫情对个体经营户产生较大冲击,尤其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住宿餐饮业和居民服务业等行业经营时间缩短、雇工困难和成本上升,本应成为行业旺季的春节也因疫情因素受到制约,致使一季度经营净收入小幅下滑。

  (三)财产净收入降幅明显。

  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1340元,同比下降6.7%,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8%。主要受房屋租金及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净收入下降影响。

  (四)转移净收入呈现较快增长。

  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2596元,同比增长8.3%,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7.0%,主要是去年提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翘尾和低收入群体各项兜底保障水平的逐年提高。

  二、城镇居民消费变化特点

  一季度,城镇居民食品烟酒、生活用品及服务和医疗保健等消费支出受疫情冲击较小,与上年同期水平基本持平或略有下降,其中,人均食品烟酒支出为2703元,同比增长0.2%;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437元,同比下降0.9%;人均医疗保健支出917元,同比下降0.9%。

  一季度,城镇居民衣着、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等消费受疫情冲击较大。其中,人均衣着支出517元,同比下降13.9%;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648元,同比下降19.6%;人均交通通信支出1005元,同比下降7.9%。

  一季度,城镇居民服务性消费支出受到较大影响。本轮疫情发生前,城镇居民服务性消费热点主要分布于在外饮食、教育文化娱乐、交通出行、生活服务等消费项目,疫情发生后对服务性消费的冲击明显大于商品性消费支出,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下降5.0%,降幅比商品性消费支出高1.4个百分点,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5.5%。

 

  三、城镇居民增收入促消费的几点建议

  (一)突出重点措施,保就业、稳增收。

  继续加大财政支出向民生倾斜力度,建立健全收入分配调节机制,促进多种渠道就业,切实提高居民工资性收入,拉动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下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水平,扩大灵活就业规模;进一步推广线上招聘和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畅通企业和求职者信息互通渠道,搭建用工单位和求职者交流平台,紧密围绕市场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提供就业咨询、技能培训等就业服务;兜牢民生底线,帮助外来务工人员解决后顾之忧。

  (二)稳定市场主体,持续培育新动能。

  找准企业诉求,把企业发展“堵点”作为主动服务“靶点”,帮助企业解决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市场推广、用工等实际困难,抓好稳企惠民纾困有关政策的落实落地,帮助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恢复经营并持续发展;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降低创新创业风险,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培育更多的创新创业类企业,增加就业岗位;完善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对接企业清单和需求,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需求。

  (三)优化消费供给,促进消费提质升级。

  建议继续实施发放消费券补贴、减免税等政策;重点把握假日消费旺季和夜间消费时段,统筹做到传统消费不缩水、新型消费促增长、热点消费抓时机,进一步激活消费潜力,全面提升居民消费空间和水平;更加注重服务性消费,加快培育线上线下融合等新模式,完善“互联网+”消费体系,大力发展“互联网+服务消费”模式,促进文教娱乐、医疗保健、养老助老、婴幼儿照护、生活日常等服务性消费双轨道融合发展;着重增强中低收入群体消费能力,力促广大居民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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