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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收入稳定增长 消费支出持续恢复 ——2021年天津居民收支情况分析
日期:2022-03-03  稿源: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

  〔内容提要〕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21年,天津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449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8%;两年平均名义增长5.8%,实际增长4.1%。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3188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6.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5.1%;两年平均名义增长2.1%,实际增长0.4%。全市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缩小,居民消费支出保持恢复态势,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2021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基本民生保障有力有效,全市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实现“十四五”时期良好开局,特别是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继续快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缩小,居民消费支出保持恢复态势,恩格尔系数下降,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全市居民收入稳定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21年,天津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449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8%;与2019年相比,两年平均名义增长5.8%,实际增长4.1%。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与全国及31省区市居民收入对比情况来看,2021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128元,比上年名义增长9.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1%,两年平均名义增长6.9%。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412元,名义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931元,名义增长10.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7%。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绝对值在31个省区市由高到低的排位中居第5位,与上年相比下降1个位次,排在前四位的分别是上海、北京、浙江和江苏,其中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居第6位,农村居民居第4位。从收入增速来看,全市居民收入增速居第25位,城镇居民与新疆并列第15位,农村居民与河南并列第30位。

  (二)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快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缩小

  分城乡看,202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486元,名义增长8.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6%;两年平均名义增长5.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955元,名义增长8.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4%;两年平均名义增长6.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速快于城镇居民0.8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1.84,比上年缩小0.02,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缩小。

  (三)稳就业政策精准发力,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

  2021年,人均工资性收入29775元,增长8.9%,两年平均增长5.0%;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2.8%,拉动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6个百分点,是居民稳定增收的重要助推器。主要是各项稳就业政策落地见效,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多措并举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为居民增收奠定基础。同时,我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能源、原材料、电子等行业企业效益持续向好带动职工增收,投资项目开工建设拉动用工需求上升,就业人员平均从业时间提高等,诸多有利因素促进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

  (四)粮食产量再创新高,经营净收入两年平均增速加快

  2021年,人均经营净收入3243元,增长15.9%,两年平均增长2.4%,两年平均增速比前三季度加快1.5个百分点,居民家庭经营净收入加快恢复。特别是我市粮食总产量再度刷新历史最好水平,连续6年稳定在200万吨以上,加之粮食价格利好,农民种植业收入保持增长。随着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在鼓励创办个体经营实体和提质夜间经济、启动海河国际消费季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下,从事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行业的家庭经营户收入恢复性增长,全年人均二三产经营净收入2569元,增长14.2%,但尚未恢复至2019年水平。

  (五)民生保障有力有效,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稳定增长

  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居民免费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织密筑牢民生保障网,持续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基本民生保障有力有效。2021年,人均财产净收入4576元,增长7.9%,两年平均增长8.2%,居民财产实现稳定保值,财产净收入稳步增长,其中,红利收入和出租房屋收入是居民财产净收入的主要增长点。2021年,人均转移净收入9855元,增长4.0%;两年平均增长8.3%,两年平均增速仍居四项收入首位。主要是养老金标准连年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提高等政策因素支撑转移净收入继续增加,转移净收入持续发挥保障居民增收压舱石作用。

  二、居民消费支出保持恢复态势,生活品质进一步提高

  (一)居民消费支出恢复性反弹,两年平均实际增速由负转正

  2021年,天津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3188元,增长16.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5.1%;两年平均名义增长2.1%,实际增长0.4%,两年平均实际增速由前三季度的下降0.5%转为增长0.4%,继续保持恢复性增长态势。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6067元,增长16.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5.2%;两年平均名义增长1.8%。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285元,增长14.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3.0%;两年平均名义增长4.0%。

  (二)基本生活消费得到有力保障,恩格尔系数下降

  2021年,人均食品烟酒支出增长7.3%,两年平均增长0.9%;人均居住支出增长6.9%,两年平均增长4.0%;人均交通通信支出增长16.2%,两年平均增长1.8%,居民吃住行消费支出稳定增长,基本生活得到有力保障。此外,人均医疗保健支出两年平均增长11.9%,已率先超过2019年增速水平。2021年,天津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7.5%,下降2.4个百分点。

  (三)服务性消费继续反弹,两年平均增速仍偏低

  2021年,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增长26.6%,高于人均消费支出10.0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1.1%,低于人均消费支出1.0个百分点。在外饮食、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消费是居民服务性消费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受上年低基数影响,2021年均实现大幅反弹,但两年平均增速尚未实现正增长。服务性消费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比上年回升3.8个百分点,占比仍未恢复至2019年水平。总体来看,居民服务性消费的恢复程度相对较低。

  三、提高居民收支的几点建议

  (一)不断做强经济基础,促进经济较快发展带动城乡居民增收

  经济发展行稳致远是居民持续增收的最大前提和坚强保障。应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推动经济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不断做大做强经济基础,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基本同步。

  (二)坚持稳住就业基本盘,保障更多群体获得稳定的薪资收入

  工资性收入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在六成左右,是城乡居民增收最重要的助推器。应坚持多措并举稳就业扩就业,不断完善援企稳岗扩就业政策体系,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强化普惠性创业扶持政策,持续推动多渠道灵活就业,确保各项就业优先政策适当靠前发力,促使更多群体获得稳定的薪资收入。

  (三)坚决兜牢民生底线,促进全体居民共享发展成果

  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之一。应统筹推进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坚持不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聚焦群众关心的住房、养老等民生保障问题,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健全灵活就业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政策,持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适时调整基本养老金待遇标准,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四)加快促进居民消费恢复,更好满足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促进就业、提高收入是扩大居民消费的根本。在完善利于提高居民消费能力的收入分配制度基础上,应积极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加强农村消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时尚消费新业态,不断优化新兴消费产品供给,促进家政服务提质扩容解决“一老一小”服务短板,增加教育、医疗、文化等资源的高质量服务供给,持续优化消费环境,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更好满足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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