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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统计法治建设水平,助推津南统计调查发展
日期:2021-12-28  稿源:津南调查队

津南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孙增刚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16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陆续出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党的十九大提出“完善统计体制”的决策部署,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发挥“统计管理职能作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统计工作迎来前所未有的重大历史机遇。津南调查队始终坚守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强调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严格执行统计法,为全面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提供法治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法治学习,凝聚思想合力

  深入学习统计法,是保障统计法得到切实有效执行的重要前提。只有不断学习,才能巩固强化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意识。津南调查队把学习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同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各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作为重要学习内容,通过领导带头学、干部集中学和借阅自己学三种方式,使每名干部切实树立坚守统计底线,不碰统计红线思维。在常规学习之外,还创新学习方式进一步巩固统计法律法规知识。2021年全队每名干部围绕统计法律法规自选主题,制作了统计普法动漫视频,收到良好效果。津南调查队注重培养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素养,组织参加学法用法考试通过率100%。通过学法用法的学习,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提升依法统计能力。

  二、严格执行制度,加强审核核查,提升数据质量

  统计调查活动的规范化,有利于确保统计调查科学、统计数据可靠,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关键环节,是提升统计调查能力和水平的必然要求。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是国家调查队依法规范开展统计调查的基本遵循,是提高统计调查源头数据质量的重要保障,具有硬约束力。津南调查队作为国家统计局的派出机构,不断提高落实国家调查制度能力,带头维护国家调查制度权威,自觉做执行国家调查制度的表率,严格按照国家调查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全队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国家队意识和调查队意识,以完成国家调查任务为根本使命,坚决履行独立调查、独立上报职责,严把数据采集、审核、录入、汇总等各个关口,实现数据生产过程的精细化、程序化、标准化,确保每一笔数据都经得起历史检验。

  在统计调查中狠抓六环节,全力提升数据质量。一是为各业务搭建线上平台,创新培训模式,通过开设“短信业务”教育信息平台、设立QQ群、微信群等形式,业务人员与调查对象实时互动,及时、准确向调查对象传达工作重点,变集中学习为分散自学、长篇大论为简练短小,提高培训效率。二是各专业加强对统计指标的培训指导,明确填报标准,在数据上报环节严格把关,做到账表相符。三是开展业务“联审联评”并明确联审联评的对象、方式、内容、结果运用,通过集中录入、集中联审,极大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和统计数据质量。四是各专业及时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完善统计工作各类台账,为业务工作开展提供保障。五是业务培训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统计人员和调查对象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确保讲课重点突出、脉络清晰,力求培训效果。六是建立调查对象管理档案,强化对样本统计工作的指导。

  三、落实防惩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筑牢不敢造假的思想堤坝

  防惩统计造假、保障数据真实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统计调查部门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要站在对党忠诚的政治高度看待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对党的事业、对统计调查事业的极端危害性,进一步坚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把健全完善统计调查数据质量责任制和问责制作为基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承担工作职责谁负责工作质量的原则,根据统计调查工作各业务流程环节的工作内容和质量要求,建立全覆盖、可追溯、严问责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压实传导到全体统计调查人员。

  一是健全落实依法统计制度体系。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国统字〔2018〕170号),制定《津南调查队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统计工作底线。二是坚决防范人为干预。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实行“季报告”“零报告”,各相关科室按照要求,全面、如实做好记录,及时报送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台账,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杜绝“跑数要数”和“人情数”现象发生,确保统计人员依法行使统计职权。三是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依照统计执法检查规范检查企业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同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针对执法检查对象进行普法宣传、业务指导,增强企业依法统计的责任意识。

  四、注重方式创新,加强统计宣传,营造良好统计氛围

  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支持配合统计调查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是建设法治统计的坚实基础。津南调查队把统计法治宣传融入统计调查日常工作,融入统计调查数据生产全过程,推进统计法治宣传经常化、制度化,把统计法治宣传渗透到统计调查、访户访企、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各个环节,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统计调查人员、辅助调查员、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意识,着力增强统计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统计调查对象只有明确其义务并熟悉填报的指标和要求,才能确保其所提供的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建立普法宣传制度,明确工作机制。制定《津南调查队学法普法工作制度(试行)》,建立本队学法普法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节点,广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以案释法,利用统计违法警示案例宣传,筑牢思想防线。2021年截至目前开展各类警示教育及相关文件学习23次。注重对基层调查人员法律意识的培养。队主要负责人为街镇统计员和村(居)委会辅助调查员讲授《意见》《办法》《规定》等中央重要统计工作文件主要精神、统计法律法规,使统计人员增强法治意识,严格依法依规调查。积极推动普法“六进”,2021年统计开放日推动宣传进高校、进社区,制作了音频、视频宣传资料,通过有奖答题提高了学习统计法律知识的兴趣。

  新使命催人奋进,新征程任重道远,吾将上下而求索。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加快构建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必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统计调查改革创新发展。津南调查队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更高的站位、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不断提升统计法治建设水平,用法治思维书写统计调查的壮美篇章,用法治方式开创统计调查的美好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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