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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生态
日期:2021-12-28  稿源:蓟州调查队

蓟州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赵继东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健全,法治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发挥,党运用法治方式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显著增强。依法统计是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统计领域的具体实践。要充分发挥统计法治的规范引领作用,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建设现代统计体系提供更加扎实的法治支撑。

  一、树牢尊法崇法理念,做忠实引领者

  “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各级领导干部是各项事业的组织者和管理者,也是法律有效实施的带头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道路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各级党政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切实担负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第一责任,带头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做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坚决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履行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职责,自上到下形成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的良好生态。

  二、提升统计法治素养,做自觉践行者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和关注统计工作,连续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全面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到依法统计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始终把依法统计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切实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履行好新形势下党中央赋予统计部门的重要职责与使命。牢固树立统计工作“红线”和“底线”意识,恪守统计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决不允许在统计数据上动歪脑筋、打歪主意,切实保证数据质量,深化统计结果运用,提高精准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三、凝聚统计执法力量,做坚定捍卫者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必须把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作为关键来抓。要深刻认识同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驰而不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督问责,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和方法,纠正和查处统计造假行为,严肃问责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有效遏制统计造假现象。要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将常规执法检查和“双随机”执法检查作为提升统计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不断促进统计执法检查规范化、制度化。执法人员要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按照检查、立案、处理、结案四个环节,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统计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要进一步完善惩处机制,依法公示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力度。要坚持普法和执法相结合,在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开展依法统计重要性、统计违法危害性等方面的宣传培训,切实增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执法促进普法,执法惩处和教育功能并重,不断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的违法责任意识教育,着力构建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统计堤坝。

  四、助力统计普法宣传,做积极倡导者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近年来,统计法治宣传力度持续加大,宣传广度持续拓展,调查对象和公众敬畏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意识普遍提高。今年是“八五”普法开局之年,要一以贯之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普法作为一个长期的、系统的工程常抓不懈,建立健全普法宣传长效机制,制定普法规划和责任清单。将普法宣传贯穿于统计调查全过程,做到调查工作开展到哪里、普法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在调查中普法,在服务中宣传,从专业培训会到日常走访检查都将法治宣传作为保留项目,不断加大对调查对象统计法律责任和权利义务的宣传告知,在日积月累的具体工作中潜移默化增强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意识,提高对统计工作配合度。同时要充分利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打造一批内容优质、形式新颖、感染力强、传播面广的统计普法宣传作品,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提高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对统计调查工作的知晓度,在全社会营造了解统计法、学习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良好氛围。

  统计体制的改革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统计人员的勇于担当,有赖于法治赋能;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靠的是法治守卫。我们要扛起使命责任,弘扬统计法治精神,以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以防范和惩治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基石,以统计法律法规为利剑,推动统计法治工作踏上新征程、跃上新台阶,为完善统计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筑牢国家宏观调控与科学决策数据基础提供扎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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