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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让统计法治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
日期:2021-12-28  稿源:宁河调查队

宁河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庞景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明确了统计服务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职责,为统计系统更好地依法履职指明了前进路径。

  “法者,治之端也。”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对统计监督和全面依法治国分别提出了新目标新要求,要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明确了统计工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定位。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过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定宪法自信,维护宪法权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好统计监督的职责任务,切实保障统计数据质量,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普法学习

  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的相继出台,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坚强领导和高度重视。增强党政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统计工作的自觉性尤为重要,以国家统计督导为契机,充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采取统计法治进党校等形式开展统计法治专题培训,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教育,提高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认识,增强统计法治意识,运用统计法治思维指导统计工作,推动统计调查工作走向法治化、高质量发展轨道,逐步扩大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筑牢思想防线,打造依法统计的坚强“守护者”

  统计部门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承担重要职责使命,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一贯要求,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是统计调查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要把统计调查工作各个方面纳入统计法治环境下运行,筑牢统计法治意识,打造一支坚守岗位职责、坚持实事求是、敢于向不良统计行为作斗争的统计调查队伍。“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学好《统计法》是切实做好统计工作的基础,是统计干部的必修内容,统计机构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要积极学习和熟练掌握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工作的能力,让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观念深入统计调查工作的各个层面,用实际行动维护统计法律权威,为统计调查事业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法治基础,推动统计工作在全面依法治国整体框架下行稳致远。

  三、努力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的配合度,保障依法统计质量和效率

  统计调查对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组成单元,是支持和配合完成统计调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计调查工作应当接受社会公众的全方位监督。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工作,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对更新的制度方法及时送达企业,利用执法案例对统计业务人员宣讲《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与企业及时签署《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采取“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形式对调查对象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同时将统计法制宣传纳入业务培训工作中的一环,加强沟通和业务指导,不断取得调查对象的支持和配合,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意识,从基层一线筑牢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工作的基础,从根本上遏制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保障源头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提升统计法治在社会公众中的公信力,营造依法统计氛围

  要使法治信仰浸润人心,形成全民守法的浓厚氛围,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法治社会新风扑面。在八五普法的开局之年,要重视对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意识,让违法统计法的行为没有立足之地。2021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12月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38周年的纪念日,我们充分利用这些重要时间节点,与兄弟单位和共建社区联动,开展统计法治入社区,宣传、宣讲和解读统计法律法规等活动。同时,我们还通过多形式多层次的统计法治教育宣传,逐渐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调查工作的知晓度、支持度和配合度,让公开透明的统计调查走进公众视野,让高质量统计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晴雨表”作用。

  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了依法统计的信心和决心,强化了落实统计工作责任人的依法统计意识。鞍马犹未歇,战鼓又催征。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不是一蹴而就的工作,需要各级领导干部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始终把数据质量作为一项政治责任牢牢扛在肩上,不忘统计初心,牢记调查使命,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不断提升统计能力,让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统计领域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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