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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为加快推进统计调查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日期:2021-12-28  稿源: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党组书记、总队长 安平年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是一篇光辉的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牢记初心使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是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指南。《决议》用“十个明确”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内容作出了进一步概括,其中第六条“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凸显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地位和重大意义。

  国家调查队系统是国家统计局直属的统计调查机构,必须坚定不移深入贯彻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统计法治对统计现代化改革的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坚持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方式破解难题。

  在现代化中定位推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重大部署。国家统计局出台统计现代化改革规划和法治统计建设规划,印发“十四五”时期深化国家调查队改革的意见,制定推进统计调查现代化的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法治兴则统计兴,法治强则统计强。没有统计法治的现代化,就不会有统计改革的现代化。作为国家统计“一体两翼”的国家调查队,必须开辟依法统计新境界,将依法统计放在实现统计现代化的大局中来谋划、部署、推动,更好地发挥统计法治对国家调查事业健康发展的保障作用,全面开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奋力打造统计调查法治建设的“天津样板”。

  在具体化中落地生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要抓在手上,确保落到实处。近年来,天津调查总队不断深化对统计法治工作政治属性的认识,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毫不动摇把“严”的主基调贯穿于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全过程各环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着力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努力营造“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风清气正的统计生态环境,统计法治保障作用不断增强。总队党组会多次研究部署统计法治工作,系统上下已构建起包括领导干部、调查人员、聘用人员在内的全覆盖责任体系。成立总队执法检查组,综合运用问卷调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入户入企实地核查等多种方式,对各区调查队开展“双随机”抽查,发挥执法检查“探照灯”作用,不断消除影响数据质量的各种隐患。全系统近年来立案查处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统计违法行为19起,有力保障了源头调查数据的真实准确。

  在常态化中积厚成势。肯取势者可为人先,能谋势者必有所成。“十四五”时期是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天津调查总队将矢志不渝加强统计执法监督,继续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持之以恒有效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不断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要分类实施面向领导干部、统计人员、调查对象、社会公众的精准普法,警示底线红线,强化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要认真学习即将出台的《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强化执法监督与巡察监督、“双随机”执法检查和专业数据质量核查的统筹衔接,推动建立上下协调联动、左右贯通协同的执法监督协调工作机制,对标统计督察的规范化,不断提高执法监督效能。

  在大众化中深入人心。坚持“人民至上”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取得的宝贵历史经验,也是发挥统计法治监督作用必须遵循的根本性原则。做好新时期统计法治工作,必须打通统计普法宣传“最后一公里”,把统计法治的“种子”播撒在人民群众心中。近年来,天津调查总队围绕“关键少数”、统计人员、调查对象、社会公众等宣传主体,从点到线向面,逐层递进、逐层压实,精准谋划、精准发力,明确统计普法宣传的“版图”。坚持以品牌创亮点,先后打造出《法制与统计》刊物、法治大讲堂、“统计与法治”微信公众号三大普法品牌,开展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送法入企”、统计法治集中宣传月等规模声势较大的普法活动,创新统计普法宣传的“招式”。尊崇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关心支持统计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

  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统计法治监督必须在时代号召中前行,在人民大众中蓄力,在具体实践中落地,以执法监督高效能、普法宣传真实效,构筑法治建设新图景,为加快推进统计调查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本文发表于《中国信息报》2021年12月3日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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