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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进外贸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日期:2021-02-16  稿源:市商务局

  政策原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进外贸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天津市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进外贸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下面就文件的有关情况作一个简要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对世界经济和国际贸易带来巨大冲击,我国外贸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风险和挑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外贸外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稳定国际市场份额。同时要求促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培育外贸新动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进贸易创新发展,增强对外贸易综合竞争力。2020年8月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和《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抓好贯彻落实。

  二、出台意义

  《若干措施》的出台,为我市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支持外贸外资企业生产经营,稳住产业链供应链,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同时,就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进行部署,为加快推进国际市场布局、国内区域布局、经营主体、商品结构、贸易方式等“五个优化”和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贸易促进平台、国际营销体系等“三项建设”,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

  三、起草过程

  由市商务局牵头,组织开展起草工作。一是组织相关部门深入重点区域、外贸外资企业和商协会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组织企业开展线上问卷调查,全面摸清外贸外资企业的政策服务需求。二是会同海关、税务、外汇等有关部门与国家文件对标对表,逐条梳理工作任务,结合我市工作实际,起草了《若干措施》初稿。三是初稿形成后,通过商务局网站、企业座谈、发函征询等形式,向32个部门和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四是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正式印发。

  四、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7部分28条。第一到四部分,鼓励企业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开拓国际市场,用好自贸协定政策,优化市场布局。培育外贸主体队伍,加强分类指导,优化主体结构。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扩大优势进口商品种类,优化商品结构。做大一般贸易,提升加工贸易,发挥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优势,拓展离岸贸易、租赁贸易等新型国际贸易,优化贸易方式。支持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大力推进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国际营销网络和贸易促进平台工作。聚焦创新驱动,加快跨境电商、外贸综服、二手车出口、保税维修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大力发展文化、中医药、服务外包、数字贸易等新兴服务贸易。第五部分,完善外贸发展保障体系。加大对外贸企业的融资支持,探索新的供应链融资方式。强化信保保障,降低外贸企业风险。进一步提升天津口岸便利化水平,营造良好口岸环境。保障国际物流畅通,形成“海陆空”立体贸易通道。第六部分,提升服务外资水平。落实扩大外资市场准入政策,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服务重大外资项目建设和落地,加快建设进度。保障外商合法权益,确保平等享受、参与各类支持政策。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政策经验,建立容错机制。为外资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外汇资本自由进出等方面提供便利。同时针对当前防疫形势,提出了优化外籍商务人员来津申请,支持企业稳定生产经营。第七部分,强化工作机制。建立促进外贸发展工作联动机制,明确时间点和路线图,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加强部门联动,继续做好企业的精准帮扶,“一企一策”及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落地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下一步,市商务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聚焦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区域商贸中心城市建设,整体推进稳外贸稳外资和外贸创新发展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各区的协同配合,切实把《若干措施》落实到位,全力稳住全市外贸外资基本盘,全面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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