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西青调查队党支部书记、队长 刘永彩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克强总理、栗战书委员长、韩正副总理多次就统计改革发展提出要求。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先后审议通过了7部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这既体现了对统计工作的高度关注,又是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全面依法治统成为当前统计法治工作的重要任务。
统计调查工作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综合性基础性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将“完善统计体制”列入“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总体布局的重要内容,将统计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以突出强调,中央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多个统计改革文件对统计工作进行部署,层次之高、密度之高,前所未有。我们必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决反对和制止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统计方面的最新成果作为行动纲领和根本遵循,切实履行好推进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主体责任,增强提高数据质量的责任感、紧迫感、自觉性和坚定性,旗帜鲜明地坚决反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筑牢国家宏观调控与科学决策数据基础提供可靠保障。
二、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尊法守法意识
统计调查干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中央、国家局、天津调查总队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统计法律法规等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新精神,并将这些新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向社会、向基层传达,全面提高尊法守法意识。一是着重强化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将《统计法》《条例》《宪法》等法律法规和《意见》《办法》《规定》的学习放在突出位置,通过传达领导讲话精神、集中学习、党课讲授、普法宣传等形式学习统计法律法规。提高统计调查干部的遵纪守法和依法统计意识。二是工作中要注重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同业务工作相结合,进一步规范统计调查工作,使统计调查工作真正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三是注重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大力度的宣传教育,转变调查对象对统计法律法规的淡然和漠视,提升《统计法》在调查对象乃至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地位,增强统计法律法规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严肃性。
三、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积极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
坚持把统计执法检查作为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规范统计调查行为、夯实统计调查工作基础的重要抓手,持之以恒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结合新形势下统计执法的任务和要求,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调整执法监督检查重点,充分调动执法力量,严格按照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流程。加大对严重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提高统计法治的严肃性,积极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使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增强统计法律意识,深入了解自身在统计调查中的合法权益以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独立报送统计资料的法定义务,始终将依法统计、不出假数作为统计行为规范,增强对统计法的敬畏意识,坚守统计人员职业道德底线和纪律红线。
总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遵从宪法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实施,不断创新普法方式、丰富普法宣传载体;加强法律学习,切实增强法治意识,积极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努力优化统计环境,严格统计执法,杜绝在统计数据上的弄虚作假行为,只有这样,才能提升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从而不断开创统计调查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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