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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取得新成效 |
日期:2024-05-29 稿源:蓟州调查队 |
国家统计局蓟州调查队党支部书记、副队长 赵继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经济社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国家宏观调控决策需要更加真实准确的统计调查数据支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是我们统计人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取得新成效。 一、深刻认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大意义 (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是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必然要求 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完善统计体制、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完善统计体制,需要发挥法治对统计工作规范引领、支撑保障作用,最终实现用真实准确的统计调查数据服务国家宏观调控的目的。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统计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对统计工作进行指示批示,强调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要着力增强统计工作科学性、权威性,着力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因此,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不仅是我们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更是我们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 (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是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客观要求 统计数据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统计工作就是群众工作,统计工作的初心和使命就是“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高质量的统计数据服务人民生活的改善和民族复兴大业的推进”。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严重违背党的思想路线,数据不实不仅影响统计决策,还会严重透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在这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将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列为专项整治工作,目的就在于全面、深入排查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各种问题和风险隐患,专项整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因此,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开展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整治,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进程。 二、认真完成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各项举措 (一)统一思想认识,促进法律法规入脑入心 《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法律法规的出台,对健全统计管理体制、依法依纪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开展统计督察等作出总体部署和安排,是新时代强化统计法治建设,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根本遵循和重要指引。要将这些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建工作长期学习的重要内容,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引导党员干部职工自己想学、主动去学,深刻思考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政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学和做结合起来,将学到的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和能力,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 (二)强化理论成果,促使法治水平全面提升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也是党的十九大精神关于国家法治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法治建设不仅是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的保障,也是从严治党、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利剑。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秉持法治理念,用法治思维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用法治方式、法治手段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在法治的框架内维护好统计调查工作秩序,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三、积极营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良好社会氛围 大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依法统计氛围,有利于提高全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工作的认可度,构筑“不想造假”的良好统计氛围。 (一)加大普法宣传,优化调查环境 多层面开展《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等法律法规宣传,借助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统计法治宣传月等重要节点进行精准普法,主动向地方党政领导汇报统计调查工作,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争取他们对统计机构依法开展统计工作的支持。结合调查工作岗位需要,统筹推进统计法律法规培训与业务培训相结合、使统计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健全完善源头数据质量管控体系。有针对性的做好统计调查对象和广大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让依法调查理念深入人心,有力地促进统计各项措施顺利开展,保障源头数据质量。 (二)丰富统计普法宣传形式 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使社会公众知晓统计法定权利和义务,提高其支持配合统计调查工作。加强现场普法宣传,通过发放资料、受理咨询等方式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扩大统计法治宣传受众面;充分运用抖音等新媒介,增强统计法治的传播力、影响力。 (三)扩展普法宣传教育渠道 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入户调查、各类专题调研,统计执法检查等机会,努力推动统计法治进企业、进社区、进住户,通过与调查对象开展面对面直接交流,进一步做好普法宣传教育,营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良好调查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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