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首 页    组织机构    工作动态    调查服务    法规制度    政策解读    要闻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  >  统计法治署名文章  >  东丽
传承统计初心 弘扬法治精神
用担当作为谱写依法治统新辉煌
日期:2019-12-30  稿源:东丽调查队

  国家统计局东丽调查队党支部书记、副队长  李虹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个新时代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时代。走进新时代,统计事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在这个关键阶段,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大势所趋也是志在必行,是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必由之路,也是深化统计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组成部分,也是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对于统计人而言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对于各级领导干部更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积极弘扬法治精神,用担当作为谱写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辉煌。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代统计工作确立了思想基础和基本遵循。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完善统计体制”的战略部署,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重要纲领性文件,着力完善统计法律法规,强化监督问责和统计执法,严肃查处统计造假行为。同时,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正案)》公开征求意见完成,进一步明确了对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与处罚力度,规范了统计调查管理、资料管理公布等工作,为实现全面依法治统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当前,统计改革力度之大、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之实前所未有,充分彰显了我们党遏制统计腐败的坚定决心。

  新时代催生新使命,新时代对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带来了新的风险和挑战。一是统计基层基础薄弱,影响数据源头质量。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统计改革与发展的环境正在发生剧烈变化,统计调查任务不断增加,各项普查、抽样调查、联网直报、众多考核任务,给统计工作带来了诸多新情况、新问题,然而部分基层统计部门人员配备不足,统计工作经费未能足额保障,统计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对统计报表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造成严重影响。二是执法难度大,监督职能弱,统计人员法治意识淡薄。一方面一些统计人员不了解《统计法》要求,对于不配合统计调查的对象,不敢或不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统计工作权威;另一方面,在执法中存在“轻程序,重实体”的错误观念,如在执法中没有出示证件,或者作出处罚是没有告知有关情况和相应的救济途径,侵犯了调查对象的权利。三是法治宣传力度不够,调查对象配合程度低。社会公众和广大市场主体对统计工作的认识渠道不宽,无法充分了解统计工作的业务流程和相关规范,造成虚报、瞒报、拒保或多次迟报统计数据和统计报表。同时,对官方统计数据的认同感较低,屡屡出现“被平均”、“被增长”的社会质疑。

  新时代呼唤新统计,面对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新变化、新挑战,一是要树立统计法治思维,切实提高依法治统的自觉性。必须深刻认识到统计数据造假不仅危害政府自身公信力,也不利于科学决策,不但会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更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在统计调查全过程、机构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中必须坚持依法办事,自觉加强法律知识学习,让统计法治成为一种工作习惯。二是要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扭转过去机械处罚的做法,通过设置宣传站点、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深入开展以《宪法》、《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让调查对象从真正意义上理解和支持统计工作,提高全民法治观念。同时统计人员在调查中也要切实维护好调查对象的合法权利,保护好调查对象的身份信息等,不断增强群众信任。三是加大统计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各类统计违法行为。打造一支法治业务过硬的高素质统计调查执法队伍,对于统计上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启动法律程序,勇于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统计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通过统计督查、“双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加大执法力度,有效推动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打造诚信守法的环境和氛围。

  统计部门必须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意见》《办法》《规定》为指导,切实承担起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责任。作为基层统计调查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既要担当起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使命,也要发挥好宣传弘扬统计法治精神的“头雁效应”,既要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也要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牢牢把握“真数实报”的统计工作生命线,不忘统计初心,积极履职尽责,为开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而不懈努力。

网站导航  |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津ICP备14004014号 网站标识码bm36000008
联系方式:022-27230783
版权所有: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 技术支持: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