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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关于郑博予等试用期满任职的通知
日期:2019-05-09  稿源:

各有关区调查队:

  根据《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天津调查总队考核组分别对郑博予等10位同志进行了试用期考核,考核结果均合格。结合10位同志在试用期间的领导能力和德才表现,经总队2019年第11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批准下列人员按期转正任职:

  郑博予任西青调查队办公室主任;

  高华龙任蓟州调查队调查二科科长;

  刘洋洋任西青调查队调查二科副科长;

  陈晓旭任西青调查队调查三科副科长;

  刘长卿任北辰调查队调查三科副科长;

  张苹任北辰调查队调查一科副科长;

  马承毅任武清调查队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孙建友任武清调查队调查三科副科长;

  刘元艳任静海调查队调查一科副科长;

  王金楠任静海调查队调查三科副科长。

  以上人员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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