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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流通和消费价格调查专业开展质量月的通知
日期:2019-05-08  稿源:

各有关区调查队:

  为落实“真实调查、规范调查、为民调查、直接调查、高效调查、文明调查”理念,提升流通和消费价格调查数据质量,天津调查总队将于5月份在全系统开展以“提升”为主题的质量月活动。

  一、活动范围

  市区、滨海新区、西青区、北辰区、武清区和宝坻区的所有流通和消费价格调查专业的调查网点。

  二、活动主题

  本次质量月活动的主题是“提升”。旨在强化督导和辅助调查员重视数据质量的责任意识,降低僵尸价格规格品的比例;明确督导在指导辅助调查员采价、评估分管调查网点数据质量等方面的职责,调动市、区两级督导的积极性;增强辅助调查员沟通交流、准确反馈市场情况等能力,发挥辅助调查员更大的作用。

  提升督导业务能力,强化日常巡查意识:市、区督导认真研究《采价工作手册》、《飞机票和旅行社收费价格调查操作办法》、《服装价格调查操作办法》、《手机和电脑价格调查操作办法》等,分析僵尸价格产生原因,着重解决因规格品更换不及时、不合理、代表性弱化等原因造成的僵尸价格;按照要求,督导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巡查前做好巡查计划,巡查后及时登记巡查记录,巡查记录要写明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避免走过场式巡查。

  强化辅助调查员责任意识,按照督导要求选、换规格品,提升数据质量:辅助调查员采价过程中要佩戴调查证,使用礼貌用语,依照“三定一直”采集价格;要指认规格品问价,采集成交(交易)价格;要按照督导要求合理选取和更换规格品,保证规格品的代表性;要积极主动与商户沟通,了解商品价格变化的具体原因且如实录入采集器;要检查是否完成当日采价任务,确保上报的数据没有遗漏、没有录入错误,要确认数据是否上报成功。

  三、活动安排

  1、市区辅助调查员安排集中培训、分组培训和实地采价培训。区队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培训。

  2、总队领导和消费价格调查处将到相关区检查工作,重点检查辅助调查员培训、督导巡查记录和调查员价格采集。

  3、区队人员跟随辅助调查员到调查网点至少巡查一次,消费价格调查处按照计划的次数巡查。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严格执行流通和消费价格调查制度和相关规范要求,巡查工作要记录并留存相关影像资料,督导切实提高指导辅助调查员采价的能力;辅助调查员按要求采集价格、增强沟通能力。

  2、统一标准,各负其责。总队消费价格调查处负责市区调查网点巡查,负责到部分区检查,依照制度及规范负责所有辅助调查员及各区督导的业务指导;各区督导负责本区调查网点巡查,相关台账登录检查,及依照制度与规范指导本区辅助调查员的业务。

   3、横向对比,加强评估。各区根据市区及其他区数据,对本区数据进行详细评估,并撰写数据质量评估报告。报告还应有调查网点和规格品的数量,前5个月巡查次数,巡查发现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措施等内容。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办公室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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