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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依法统计调查,切实履职担当作为,奋力谱写依法统计新篇章
日期:2018-12-29  稿源: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弹指一挥间,改革开放给中国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经济社会格局深刻变革,统计调查事业也在时代的变迁中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就统计工作多次做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也提出关于“完善统计体制”的明确要求。这为统计事业的改革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统计调查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在社会主义新时代的进程中,坚定不移地推进统计改革创新,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政府的战略决策部署,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作为统计调查工作者,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不断总结统计法治实践经验,推动统计调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依法统计调查要坚持以认真学习领会为基础,提高政治站位和履职意识。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简称《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简称《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简称《规定》)等重要文件。各级统计机构、领导干部、统计人员要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端危害性,充分认识提高数据质量的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统计法治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上来。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将学习贯彻《意见》《办法》和《规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把国家局、总队关于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二要不断增强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的自觉性、主动性,切实担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职责使命,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科学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和方法制度,做依法统计的实践者、守护者和推动者。三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学习活动,找准切入点,主动作为,切实将学习收获转化为狠抓工作落实的具体行动,积极探讨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新举措,进一步激发全体人员推动统计改革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四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坚决抵制各种干扰独立统计调查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

  二、依法统计调查要坚持以提高数据质量为核心,增强紧迫意识和履职能力。

  统计调查工作具有严密的理论体系、方法制度和工作纪律,统计调查工作规范化是确保统计调查科学、统计数据可靠的根本要求,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关键环节。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要坚持规范统计调查,加强统计调查管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调查制度对统计调查工作的各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要求,从调查项目的审批、实施,统计资料的报送、审核、保管,到统计信息的公开,从各级统计机构,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到调查对象都有严格的规定。我们要按照相关的工作流程,严格工作程序,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确保整个统计调查工作在法律框架的约束下,规范、有序、透明、高效运行。在日常工作中要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调查,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发布数据,才能维护统计秩序,保障统计权益,有效提高统计能力、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依规办事,按章调查,统计工作才更有执行力,调查数据才更有说服力,才能为党和政府掌握国情国力和社会发展情况提供宝贵源头数据。其次要切实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为统计调查工作的生命线,规范统计调查流程,进一步狠抓源头调查数据控制,切实做好各项直报调查数据搜集、整理和核查等工作,不断提高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要强化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加大统计分析和预测预判,发现异常波动及时预警;要切实增强数据质量核心意识和忧患意识,汲取案件教训,严格按照统计制度的规范和程序操作,坚持多措并举,保障调查数据真实可靠。

  三、依法统计调查要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警示作用。

  要健全统计违法行为举报制度,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积极鼓励社会各界检举、揭发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使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无处藏身。“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推进依法统计,在建立健全统计法律法规制度的基础上,更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一经查实要坚决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教育一片、震慑一方。对“典型案件”要曝光通报,严格实施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制度,按要求执行针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的联合惩戒制度,推进统计领域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在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要敢于执法,更要善于执法、精于执法。严格按照执法工作要求,完善统计执法监督制度,规范检查程序,促进统计执法检查规范化、制度化。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增强执法人员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廉洁高效的统计执法队伍。

  四、依法统计调查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扎实筑牢社会群众“为国调查”的基础。

  统计调查数据来源于社会群众,源头数据的真实准确离不开调查对象的大力支持和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是积极营造尊法、守法、依法统计调查良好社会环境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建立健全统计普法宣传长效机制。积极运用新方式、新媒体、新思维,做好统计普法工作,将普法宣传贯穿于统计调查各项工作和全过程。把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与统计业务、统计服务结合起来,在调查中普法,在服务中宣传,让统计法治思维深入人心。要把抓好日常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与集中开展有一定声势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结合起来,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讲清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在统计调查中的合法权益以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独立报送统计资料的法定义务,让《统计法》走进千家万户、千企百村。在全面普法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群体要突出重点,不断提高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促使广大社会群众更好地支持配合统计调查工作。

  新时代依法统计调查步入新征程,坚持依法统计是完善统计管理体制、深化统计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有效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坚强堡垒。构建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的征程离不开法律保障,作为统计调查人,我们要始终坚定依法统计的信念,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和时不我待的使命担当,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加快建设法治统计,为完善统计体制,推进统计调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国家统计局蓟州调查队队长 杨俊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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