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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办公室关于扩充天津采购经理调查样本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16-01-18 稿源: |
津调办字〔2015〕38号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办公室关于扩充天津采购经理调查样本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采购经理调查指数(简称PMI)是备受全球关注的监测经济发展状况的经济指数,开展调查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国民经济活动的监测和预警,为国家宏观调控提供参考依据。国家统计局通过联网直报平台定期发布全国数据和部分分行业数据,为报表企业制定生产、采购计划提供参考。 该项调查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的法定调查制度,我市调查工作由天津调查总队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国家统计局2016年《采购经理调查统计报表制度》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全国采购经理调查样本的代表性,更全面、真实地反映经济变化趋势,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将进行调查样本扩充轮换工作。 各有关企业的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统计调查工作,按照《统计法》和调查制度的要求,加强领导、合理安排,明确企业内部的采购经理或主管单位运营的负责人为该项统计调查的责任人,确保按时保质定期报送统计报表。 请各有关企业将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名单于2016年1月10日前报送至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统计监测处。 联系人:赵丛岳景翔李群董鹏 联系电话:27318613 27300520 27303202 传真电话:27229571 27303202 附件:致采购经理(主管企业运营负责人)的一封信 2015年1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致采购经理(主管企业运营负责人)的一封信 尊敬的采购经理(主管企业运营负责人): 采购经理调查指数简称为PMI,是基于企业采购经理或主管单位运营的负责人月度调查统计汇总、编制而成的指数体系,涵盖生产和流通、制造业和非制造业等领域,分为制造业PMI和非制造业PMI,是国际上通行的宏观经济监测指标,是衡量经济发展的重要指针,也是全球备受关注的经济先行指标之一。为了更好地编制和完善中国采购经理指数,准确地把握经济运行状况和变化趋势,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参考依据,为企业采购经营和制定供应、采购战略提供导向性咨询建议,提高政府统计的服务水平,国家统计局依法制定了采购经理调查制度。 我们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采购经理调查制度》诚恳地邀请您与全市400多位采购经理(主管企业运营的负责人)一同参加该项调查,调查不会占用您太多的时间,对于调查问卷上所列的几个问题,您只需在您认为合适的选项前打“√”。并请您于每月22—25日通过互联网直接报送到国家统计局服务业统计司,网址为:http://www.lwzb.cn。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就工作具体事项将会与您联系,通知您网上直报系统的登录账号和密码。 我们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您保守商业秘密,并竭诚为您提供信息服务。我们将及时通过联网直报系统在第一时间向您反馈该项调查汇总分析结果,以便为贵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提供帮助。 在填写问卷过程中,您有任何问题、意见或建议,可以与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联系,电话27318613、27300520、27303202;在网上直报时,如遇有技术问题,请与天津调查总队联系也可直接与国家统计局数管中心联系,电话010-68783543、68783542。 您的回答将成为未来判断中国宏观经济运行的重要参考依据,衷心感谢贵单位对统计调查工作的大力支持! 谢谢您的合作!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办公室2015年12月1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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