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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队系统统计调研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6-01-18  稿源:

  津调办字〔2015〕36号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队系统统计调研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调查队、总队各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天津调查队系统统计调研分析管理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调研工作,多出调研精品,提升调研工作水平,更好地为各级党政领导服务。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结合近年来全系统统计调研工作的变化情况,以《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各专业业务工作考核实施办法》(津调办字〔2015〕22号)中相关内容为依据,对2012年制定的《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统计调研工作管理与考核办法》(津调字〔2012〕16号)和2011年制定的《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县级调查队考核工作细则(试行)》(津调字〔2011〕40号)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统计调研工作管理与考核办法

  2.区县调查队综合统计工作考核办法

  2015年1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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