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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统计》发表安平年署名文章: 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踔厉奋进新时代统计法治新征程
日期:2022-07-18  稿源: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以高水平统计法治助力统计治理能力提升是推进统计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为加快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成立五年来,我亲历并见证着从国家层面到总队层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统计法治建设所取得的重要转折性变化、历史性成就。

  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制度体系日臻完善,统计法治“严、紧、硬”态势形成。

  党的领导是统计事业发展的“定海神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特别是统计数据质量,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迎来了统计法治新的春天。2016年末,中央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2017年4月20日,国家统计局成立统计执法监督局,开启了全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的征程。之后,中央又先后印发《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等重磅文件,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供了一整套环环相扣、有机衔接、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脚踏人间正道,何惧世事沧桑。看到一份份分量极重的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相继出台,所有统计人既对统计法治工作的未来发展充满期待,又深感统计法治工作的职责使命任重道远。星光不负赶路人,一件件严肃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一起起公开曝光的统计造假典型案例,一家家网上公示的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标志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责任越压越实。全国统计系统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凝心聚力、真抓实干,统计执法监督的震慑作用前所未有,统计督察发现和整治突出问题的力度和成效前所未有,统计人对排除干扰做好统计工作、搞准搞实统计数据的信心和底气前所未有,人民群众对统计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感前所未有,统计工作环境日益清朗、持续优化。

  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日益彰显,统计法治“质、效、度”同步提升。

  斗转星移,时序更张。2020-2021年,我有幸成为执法监督战线的一员,承载着新的使命在新起点上探索并推进统计法治建设进程,倍感自豪,也深感压力。在认真总结统计法治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在国家统计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国家统计执法监督局力求准确把握执法监督工作的发展规律,全力以赴在统计督察和统计监督等方面闯新路、开新局、出新绩。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为了推动各地区各部门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切实担负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自2019年起,连续三年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十余个国务院部门开展统计督察,有力推动解决了统计法治领域一些长期想解决却难以解决的的问题,促使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深化对防惩统计造假、提高数据真实性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推动地方党委政府扛起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加强统计执法建设,以法治利剑净化地方统计生态,统计法律法规权威进一步增强。为了更好地完成统计督察,完善了督察工作细则模版,形成了地区和部门操作手册模版。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实现了统计监督数据在信息化监督平台上的共享。

  通过多次参加统计督察和执法检查,面对统计造假这一顽瘴痼疾,深感将统计监督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具有重要现实意义。2021年,中央制定出台《监督意见》,强调要强化统计监督职能,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为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指明了方向。

  国家调查系统依法统计意识日渐提高,统计法治“广、新、实”力度增强。

  2018年10月,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力推动统计法治化进程,国家统计局决定在各总队成立执法监督处,天津调查总队统计法治建设工作从此步入加速发展的“快车道”。几年来,天津调查总队统计普法工作致力于以品牌建设为统领,创立了《法制与统计》、法治大讲堂、“法治与统计”公众号等特色宣传平台;以大型活动为支撑,举办了统计法治演讲比赛、网上答题、知识竞赛、“送法入企”等特色宣传活动,不断擦亮统计普法宣传金字招牌。与此同时,在全国调查队系统率先启动了面向市县队的“双随机”执法检查,并不断摸索和完善“双随机”执法检查方案和检查结果运用方式。以执法骨干为依托,多次以统计执法证考试高通过率领跑全国,以实践式培训和支部建在执法一线,不断激发统计执法人员的使命担当。

  从国家到地方,一路走来,深知做好总队统计法治工作的关键,必须紧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统计工作实际,明思路、重行动,真正将中央重要文件精神学习好、领会好,真正将国家统计局工作部署贯彻好、落实好。天津调查总队党组定期听取执法监督处工作汇报,深入了解天津调查总队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召开天津调查系统统计法治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强调要进一步筑牢统计法治思想防线,进一步发挥统计执法监督作用,进一步提升统计普法宣传效能,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法治工作组织领导,为加快推进天津统计调查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成立天津调查总队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今年以来,已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6次,部署天津调查队系统贯彻《监督意见》工作,审议总队贯彻落实《监督意见》工作方案、“十四五”时期总队统计法治建设规划、总队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检查办法、对区调查队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等重要文件,研究价格调查执法检查工作,抓大定调,抓小夯基,推进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于高处起势,于细处落地。

  为深入贯彻落实《监督意见》,更好发挥国家调查队在统计监督中的独特优势,更好发挥天津国家调查在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中的重要作用,争创一流业绩,奋进第一方阵,今年初,天津调查总队党组高起点谋划,制定了《推进天津国家调查高质量发展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三年行动计划》,聚焦包括统计执法纵深推进行动在内的十大行动,扎实开展好30项具体工作,通过务实可行的举措,切实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调查队改革发展的各项要求,奋力推动天津国家调查事业高质量发展。

  历史照亮未来,征程未有穷期。天津调查总队将一如既往地充分发挥统计法治对统计现代化改革的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全力推动系统上下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为统计法治建设的行稳致远添砖加瓦,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作者系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党组书记、总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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