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市城镇居民收入情况分析
一、城镇居民收入平稳增长
2015年天津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4101元,比上年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涨幅为6.4%,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平稳,但增幅较上年有所放缓。
(一)多方因素促进居民增收
1.政策推动,工薪收入稳增
2015年天津市出台了《关于2015年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增加群众收入工作的工作方案》,从多个层面提高各群体居民增收。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进行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部分区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加津补贴标准,机关单位发放了绩效管理考核奖励、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待遇等措施推动了城镇居民增收。全年人均工资性收入21060元,增长12.0%。
2.鼓励创业,经营净收入略增
国家出台鼓励小微企业发展政策,使得小微企业盈利提高;企业注册门槛的降低和大规模创业宣传带动的深入,提升了群众自主创业的积极性;近郊经济发展,带动人口增加,批零、交通和服务业等行业得到较快发展;郊县休闲旅游业的发展,也带动相关住宿、餐饮、交通等行业经营收入增加。但同时,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致使部分行业效益不佳,也影响了部分家庭经营户收益。全年人均经营净收入2458元,微增0.6%。
3.楼市回暖,财产性收入小幅增长
随着住房限购政策放开、降息以及公积金贷款上限提高,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带动了房屋出租价格上涨。同时,随着各条地铁线路的投入使用,地铁沿线和市区周边的房租都有所提高。全年人均财产性收入3400元,增长5.3%,其中,出租房屋收入增长10.7%。
4.重视养老,转移性收入继续提高
2015年,政府提高了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老年人生活补助和城乡居民养老补助标准;提高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社会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使城镇居民来自转移的收入不断增加。全年人均转移净收入7183元,增长2.1%。其中,养老金收入增长6.7%。
(二)居民收入增幅放缓
从“十二五”时期天津市城镇居民收入走势看,随着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经济结构调整,城镇居民增速也进入新阶段。经济增速(GDP) 由2011年的16.4%回落到2015年的9.3%;同期城镇居民收入增速也由10.8%回落到8.2%。
二、促进城镇居民增收的几点建议
(一)加快“调结构”步伐,促进经济发展
经济发展是居民增收的基础。天津目前的整体经济状况仍然面临诸多挑战,高污染、高消耗产业的停工,部分产能过剩企业面临破产,给天津经济发展带来极大压力。进一步协调天津一、二、三产比重,调整天津产业结构,支持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提升产品高技术含量附加值,是天津经济发展、居民收入提高的必由之路。
(二)做好转岗培训,多渠道促进就业
天津属于经济结构改革“阵痛期”,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关停,会有为数较多的工人面临下岗再就业问题。对下岗人员进行有针对性培训,加强推荐上岗力度,架起企业和求职者之间的桥梁,对再就业者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和帮助。同时,对于积极响应政策,主动安置下岗员工的企业,给予一定鼓励。从劳动力供求双方同时着手,多渠道促进居民就业。
(三)缩小收入差距,制定政策“提低、稳中、限高”
缩小收入差距得从初次分配入手,通过贯彻实施最低工资标准以及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等方式,使工资分配逐步向基层倾斜、向一线倾斜。对低工资行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中小型企业,可以适当加大税费减免力度,将减免额用于增加企业员工工资。同时,政府制定相关政策,使劳动者收入朝“提低、稳中、限高”的方向发展。
(四)完善社会保障,提升“扶贫救困”水平
继续完善养老保障等制度,提高退休人员工资水平。对于属于“困难帮扶”家庭在提高社会救济标准的同时,要有针对性的进行“精准帮扶”,这就要求对各“困难帮扶”家庭的资质进行进一步审核分类。对于有条件、有希望脱离“困难帮扶”的家庭,提供相应的帮助,并做好思想工作。